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山东在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方面是如何运作的,有何经验可供借鉴,又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障碍?
划转如何实现
尽管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在今年才得以实现,山东在这方面早就有所筹谋。
早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省委书记、省长中征求意见时,山东省长郭树清就召集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研究相关事项。
2014年6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共计26条,其中第18条即为“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并提出设立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承接管理划转的省属企业国有资本,行使投资者职能。
财新记者获悉,这一条是郭树清本人写进去的。
但在实践中,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在这方面都无先例。要不要成立省级社保基金理事会,省级社保理事会是个什么机构、怎么建,划转多大比例的国有资本、怎么划转,都是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并未提及。
时任分管省国资委的副省长张超超,专门带队到国务院国资委汇报。国务院国资委常务副主任张喜武带领九个局长听取汇报,认为划转国有资本如何操作,中央层面没有规定,各省也没有,山东应该慎重。张超超又带队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得到答复是以三中全会决定为准。
此后,山东的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开始进入实质运作阶段。2014年12月7日,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设立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意见》。2015年2月27日,决定成立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由山东省经信委原主任郭述禹担任理事长,从省人社厅、财政厅和经信委各抽调三人,开始组建工作。
3月7日,山东出台《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确定将省管企业18户,部门管理企业453户,共计省属471户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包括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按照一次划转、分步到位、逐户完善的原则操作实施。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首试国资划转社保:山东国企改革将如何运作(2)”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1308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