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的湘西历史: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1994年开始试点,1998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在全国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99年州人民政府出台《湘西自治州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州直及中央省属在吉首单位从2000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职工医基本疗保险。
缴费对象和覆盖范围: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什么时候可以不用交也能享受?
对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2003年1月1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本省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且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包括不足实际缴费年限),以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一次性补缴或参照在职人员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至最低年限后,才能享受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9年湘西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7%比例缴费,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高于本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的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
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总额的2%比例缴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当年度执行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7%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费(每人每年130元)。
个人账户的资金划入标准:
2019年湘西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湘西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费,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高于本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的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2019年湘西医疗保险交多少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000×7%=210元;个人3000×2%=60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北门街3号
联系电话:0743-822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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