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赵女士的存折记录显示,每月都会被扣掉10元档案代管费。记者 高扩 摄
市民与社保部门签订的劳动保障代理合同。记者 高扩 摄
近日,(山东省)省城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反映,在办理养老保险时被要求,先签订一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和代扣协议,每月从账户扣除10元档案代管费。如果不签订合同并交费,就无法参保。市民质疑,代理合同为何不能自愿?强制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涉嫌捆绑收费?
市民反映:交养老保险先签代理合同
每月10日前后是养老保险的扣费日,济南市民赵女士拿出自己的缴费存折,打印流水显示:每月除了400多元养老保险外,还要额外扣除10元钱。这10元钱是怎么回事?
由于没有工作单位,考虑到以后养老的问题,赵女士夫妇俩打算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赵女士回忆,办手续时,人社部门要求先签一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和一份银行扣款协议。合同显示,甲方为“(济南市)历城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乙方为参保人员。扣款协议显示,10元钱每月划扣至济南市历城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根据协议,甲方即历城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提供劳动事务代理服务项目,包括代管档案、代缴自由职业人员养老金、代缴自由职业人员医疗保险金。其中有一款规定,代管档案费用为120元/年。
“从2008年开始,月月不断。有一个月没及时往里面存钱,养老金缴费没扣,可10元钱依然雷打不动地扣除了。”赵女士算了一笔账,5年下来,她已经被扣掉600多元。
记者调查:说是主动委托,其实并非自愿
这份协议规定,代管档案服务包括“为委托人员的职称考评、政审、组织发展,出具档案中记载的相关材料,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对此,赵女士表示,“我们一无单位,二无人事关系,更无职称考评、政审这些事务,我们为什么还要存档案,为什么还要交这个钱?”
而且按照协议,代理档案是参保人员主动委托的自愿行为,然而事实是这样的吗?
“说是主动委托,可如果我们不让代管档案,每月不交10元钱,就入不了养老保险。”赵女士很是气愤。
为了证实赵女士的说法,记者来到历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在填表台,记者拿到了一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请表》,表上特别用黑体字注明:“档案管理费每月10元”。与每月缴费金额同列。
济南市历城区人社局办事大厅养老保险窗口一位工作人员说,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人社局的一个科室。
赵女士质疑,这是不是捆绑收费?我们本来就没有工作单位,入养老保险就是想老了有点保障,没想到每月还要交这份冤枉钱!每人每年120元的档案管理费不是小数目,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那么多,这钱流向哪里?
“不交档案代管费,不给入保险”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594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