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春失业保险金标准作出了新的调整,据了解《吉林省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明确,此次提高标准,将长春市区(不含九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256元/月
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失业保险待遇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就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通知如下:
长春市区(不含九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256元/人.月;吉林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84元/人.月;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035元/人.月;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长春市九台区、白山市江源区及其他县(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960元/人.月。
新标准执行期从2023年1月1起至下一个调整日。
吉林省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吉人社办字〔2023〕2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失业保险待遇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就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通知如下:
长春市区(不含九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256元/人.月;吉林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84元/人.月;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035元/人.月;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长春市九台区、白山市江源区及其他县(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960元/人.月。
新标准执行期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下一个调整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6日
失业保险金有多少
摘要:近年来,各省市逐步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物价飞涨对于失业人员的生活影响。随着物价飞涨,各地也推出了相应的应对政策。从失业保险标准的逐步提高就不难看出,由于失业保险标准的提高,减小了物价对于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的影响。
失业保险金顾名思义是作为失业人员的一份失业生活保障,是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发放给失业人员的一种生活补助,用以维持失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它的支出来源于失业保险基金。而失业保险基金则来源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以及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在各地,失业保险金的多少也是不定的。就拿多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河北省来说。从2012年1月1起,河北省失业保险金的最高标准由原先的670元增至770元,最低标准由480元增至520元。从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7年的一律按当地计发基数的60%核定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及以上的按照当地计发基数的70%核定失业保险金。
以上是长春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2023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长春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2023”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30300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城镇和农村在业女性年均劳动收入分别是男性的70%和56%,这意味着女性一生的收入和退休后的社保和企业年金收入都低于男性。女性更需要提前规划退休生活,否则达不到预期...[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