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农行为上市进行股改,迫不得已向社保局如数补缴了费用。
“我们吉林省农行在职及退休职工,真的想不明白,农总行拨给我们的保费及失业保险金总计1.1亿余元,经过一次莫名其妙的省社保全面审计后就全部打了水漂了。”曾任吉林省农行稽核处稽核员的袁延和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从2004年至今,袁延和、李国成等58名吉林省农行离退职工代表曾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讨要说法,至今未果。
时代周报记者赴吉林辗转调查发现,这1.1亿元涉及两笔金额,分别为吉林省农行补缴的6047万元社保保费和5468万元失业保险金等各项欠费。针对这两笔款项的缴付缘由及最终去向,吉林省农行离退休职工、农行管理人员和社保局说法各异,各种相关文件也互相矛盾,事件真相扑朔迷离。
更令人担心的是,吉林省社保局要求农行单边补缴保费而不准个人补缴、不准更改历史缴付基数等问题,不仅涉及此批讨要说法的离退休职工。据吉林省社保局省直处李大中声称:这不仅仅是吉林一个省的问题,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类似问题。
单边补缴亿元“人间蒸发”
袁延和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自1963年参加工作起便在农行系统,直到1998年才退休。当时便觉退休工资偏少,但并未做过多计较。“平日里跟在其他银行工作的同学们聊起,他们的学历、职务跟我一样,可退休的工资平白比我多了1000多元。”
袁延和“一直很费解”,直到2004年参加某次老干部活动时得知,省社保局经稽核认为农行应补缴6047万元保费,原因为“自1994年以来吉林省农行一直未按照国家标准缴纳保费”。据吉林省农行退休职工王凤云称:“正是因为如此才导致我们近两千人平均每人每月少拿600多元。”
时代周报记者查阅《企业养老保险基本管理》,第7条明确规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费,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企业的管理费中提取”,而记者调查发现,吉林省农行当时并未按照“工资总额”严格执行,其中误餐补助及各种津补贴并未计算入内。
其实,这种情况在当时颇为普遍,吉林省四大行以及人保均存在此类现象。与此不同的是,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其他各机构在补缴保费后均已计入个人账户,所以并未发生如农行般群体性退休金短少现象。”
蹊跷的是,这6047万元属于农行单边补缴,近两千名退休职工要求补缴个人保费竟成了悬而未决之事。记者查阅《吉林省统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吉政发【1998】22号),文件中明确表述:“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之和为基数。”
也就是说,既然要对欠缴养老保险基数实行补缴,就应该本着“单位、个人同进同出的原则”,若单边补缴而不允许个人补缴则本身与上述有关规定相悖。同时劳社部(1999)第2号文件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费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
法律条文与相关政策白纸黑字,事情本该一目了然,但袁延和等人始终收不回那笔原本就该属于自己的养老钱。
与此同时,曾在农行德惠支行营业部工作长达33年的李国成等人也在为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奔走呼吁,与袁延和等人属“自然退休”不同,李国成是被“强行劝退”的。
“吉林农行1.1亿保费成谜 曝社保监管乱象”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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