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具体如何?这受到很多深圳市民的关注,尤其是怀孕的准妈妈!
顺产:上年月平均工资 X 270%
难产:上年月平均工资 X 320%
剖腹产:上年月平均工资 X 420%
项目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
温馨提示:
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市外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所属社保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社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属于生育医疗保险偿付范围内的费用,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00%支付。
深圳市生育保险基本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与申请人的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验原件)
3、医疗费用单据凭证(含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原件)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验原件)
5、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6、深圳市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深圳中、工、农、建四大银行)
深圳市生育保险补充说明
1、报销市外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的:所属参保单位证明(说明参保人在职,同意其异地分娩);
2、报销市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计划生育证明(限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
3、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深圳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申请人向社保机构提交上述资料;
2、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齐的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3、审核通过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保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深圳市生育保险办理地址
报销地点:深圳市各区社保局、分局生育待遇审核部门
咨询电话:12333
报销时限:产生生育费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深圳市生育保险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参保人需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并且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报销时仍需在保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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