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刘艳红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安全规范”的要求。全国人社工作会议指出要强化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进一步筑牢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湖北人社系统将按照全国人社工作会议部署,坚决扛牢“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政治责任,以开展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为总抓手,进一步健全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守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凝心聚气,扣紧风险防控“责任链”。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站位,强化管基金必须管风险、管业务必须管风险、管信息必须管风险意识,夯实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责任体系。一是扛起领导责任。厅党组坚持把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环节亲自把关、重要隐患亲自督办。分管“四位一体”机构负责人履行各自分管领域的直接领导责任,督促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本领域风险防控工作。二是扛起主体责任。“四位一体”机构承担各自领域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负责人对本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风险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主动整改监督检查发现风险问题,不断提升风险防控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扛起监督责任。监督机构负责社保领域综合监督职责,通过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手段,加大对全险种高风险业务、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岗位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政策、经办、信息机构把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本领域重要职责,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实现业务监督检查全覆盖。
堵漏补短,扎牢风险防控“篱笆墙”。秉持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永远在路上理念,加大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整治力度,以经办自查筑基,以监督检查攻坚,以案件查办震慑,一体推进问题整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深化风险大排查。贯彻落实国家社保经办内部控制规范,突出抓小抓早抓平常,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险种全方位全过程内部控制自查,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潜在性经办内部管理问题。持续推进社保卡库存卡、睡眠卡常态化核查清理,确保社保卡应用安全。二是推进问题大整治。根据国家巩固提升行动部署,坚持“四位一体”和聘请第三方参与,开展全省劳动能力鉴定档案核查等专项检查,全省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疑点数据核查;落实全省社保基金大数据比对筛查机制,推进“金保二期”基金监管系统应用,精准识别重大风险隐患。对于全省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及近年来基金管理风险整治问题,实行“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闭环动态管理,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三是开展案件大查处。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推进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健全社保基金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对贪污侵占、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严厉打击基金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通报基金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震慑。
攻坚克难,夯实风险防控“基本盘”。始终把源头治理挺在基金安全风险前头,把风险管控做在基金安全隐患前头,强化政策法规执行落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面防范和化解基金安全风险。一是强化源头管控。按照社保制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改革要求,进一步清理完善、规范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建立不符合条件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排查机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待遇项目清单;推动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使用,加强退休审批管理;出台市县政府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压实属地责任;全面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推进以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的工伤保险统筹工作,提升全省基金抗风险能力。根据国家部署,制订全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全省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管理办法、监督约谈办法和要情报告制度等,进一步夯实政策执行和监管安全线。二是强化流程管控。利用社保统筹层次提升的契机,依托全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保省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流程和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数据指标和风控规则,构建社保基金风险“大管控”模式。制订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和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落实新修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和失业保险经办规程,优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提升经办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强化节点管控。健全完善全省社保待遇资格认证、长期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常态化清理、待遇发放失败业务信息反馈处置、跨部门信息比对认证异议数据反馈等工作机制,打通经办闭环管理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防范待遇支付风险。
固本培元,提升风险防控“支撑力”。坚持以系统观念整合资源,推动风险防控实现“本质安全、超前预防”,筑牢社保基金安全硬核“屏障”。一是坚持信息赋能。对标对表国家社保信息系统功能升级和风控能力建设要求,加大投入,改造完善省集中信息系统,突出强化风控预警、稽核内控功能,通过信息化手段控制风险增量。加快实现跨层级、跨部门、以及人社内部数据应联尽联、应享共享,为大数据手段消除存量风险创造过硬技术条件。深化省集中信息系统应用,打通“堵点”、夯实“支点”。二是推动力量整合。根据国家和全省部署安排,加快建设满足社保事业发展需求的基金监督队伍,保证监督工作独立性和专业性;强化经办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经办管理服务人员,全面增强中后台审核经办和风险防控力量。三是注重协同共治。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持续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增强全社会维护基金安全自觉性和责任感。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既尊重历史又依法依规,推动基金安全难点问题妥善处置。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基金安全问题线索,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共治共享的大风险防控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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