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补助:只计发给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本市户籍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标准:(本人退休后首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补贴)×1992年7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0.5%;
生活补助:只计发给办理退休手续时具有本市户籍的企业退休人员,标准:100+(本人退休后首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缴费年限×0.37%;对在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养老金手续、具有高级职称、且按第二条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后养老金水平仍达不到3860元的本市户籍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00元,增加200元后养老金水平超过3860元的,按3860元发放。
183、哪类人员需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如何计算?
答:1996年7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超过市政府规定的调工调干年龄界限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缴纳后,其调入本市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按调入时上年度深圳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超龄月数×补交比例,补缴比例=30%+超龄年限。
例如:李先生调入时36岁半,超龄18个月,2007年上年度深圳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33元。
李先生需缴交18个月的超龄养老保险费为:3233×18×31.5%=18331元,全部计入养老保险共济基金。
184、参保员工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该如何计算 ?
答:第一步:取员工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的每月缴费工资,除以当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每月缴费指数。
第二步:将员工自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相加,除以其缴费年限的月数,得出平均缴费指数。
第三步:将平均缴费指数乘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例如:钟某1967年1月参加工作,1990年调入本市并按规定缴交养老保险费,2006年9月退休。其1990年的缴费工资为400元,1991年为500元,1992年为700元,1993年为800元,1994年为1000元,1995年为1150元,1996年为1300元,1997年为1500元,1998年为1700元,1999年为1900元,2000年为2100元,2001年为2400元,2002年为2800元,2003年为3100元,2004年为3600元,2005年为4000元,2006年1~9月的缴费工资为4200元。则:
钟某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
(1)计算自1967年1月至退休时的每月缴费指数
1967年1月至1992年7月的各月缴费指数均为1;
1992年8月~12月各月的缴费指数=700/494=1.4170
1993年各月的缴费指数=1.1782;1994年各月的缴费指数=1.1351;1995年各月的缴费指数=1150/1023=1.1241;1996年各月的缴费指数=1.0753;1997年各月的缴费指数=1.0885;1998年各月的缴费指数=1.1097;1999年各月的缴费指数=1.1008;2000年各月的缴费指数=1.0938;2001年各月的缴费指数=1.1101;2002年各月的缴费指数=1.1905;2003年各月的缴费指数=1.2963;2004年各月的缴费指数=1.3529;2005年各月的缴费指数=1.4782;2006年1~9月的缴费指数=1.5521;
(2)计算平均缴费指数
平均缴费指数=各月每月缴费指数之和÷总的缴费年限月数=1.0715
(3)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钟某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706元×1.0715=2899元。
八、养老保险争议处理问题解答
185、参保人发现用人单位不缴或少交养老保险费的,应如何处理?有无时效限制?
答:参保人发现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养老保险费的,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投诉、举报,其投诉和举报有时效限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迟交、少交和不交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同时,根据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186、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对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对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市行政复议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7、用人单位瞒报参保人数或缴费工资、不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或拒不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三)养老保险(12)”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wenda/11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瞒报参保人数或缴费工资、不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或拒不提供有关资料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用人单位处以50000元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人目前我国单位和个人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约为职工个人工资的46%。人社部曾表示,在列出统计数据的173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社会保险缴费率居第13位,高于160个国...[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