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定?2024年江门工伤待遇分几级的?
江门工伤津贴待遇申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具体详情如下: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在江门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
由于江门市社保卡已包含了工伤保险的相关信息。那么,对于江门工伤保险应该如何办理呢?
江门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定?
一、医疗救助:
1、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方法及时救治工伤职工。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并及时送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职工经治疗伤情稳定,需要工伤康复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会提出工伤康复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会确认,工伤职工可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2、工伤职工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因康复条件所限需要转院康复的,应当由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提出,经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康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应当事先征求同级总工会、有关企业协会的见意。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
4、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国和省的有关法定执行。
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有关部门法定的标准支付。
二、停工留薪: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法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的,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发生的符合的法定的工伤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江门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定?2024年江门工伤待遇分几级的?”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shang/34501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