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每年都会根据市统计局最新发布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市统计局日前公布了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415元,即月平均工资为4201元。据此,凡是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的单位,其缴费工资基数也相应上涨为4201元。
其中,本市大部分职工都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即以4201元为基数,乘以各项社保缴费比例,得出每月单位和个人分别缴费的数额。
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41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21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对于月收入在1680元至12603元区间的参保人员,则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此外,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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