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慢性病)开始申报啦。27类慢性病门诊治疗可申请医保支付。
为减轻慢性病患者经济负担,保障郑州市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我市将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等27类需长期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规定病种管理,由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门诊规定病种的门诊治疗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按照规定,门诊规定病种(慢性病)下半年申报时间为9月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1家具有住院资格的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作为其“慢性病”门诊治疗的定点医院,携带相关资料到该院医保办申请,由定点医院医保办集中将材料报送至郑州市社会保险局;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统一安排申请人员体检、组织专家鉴定。鉴定通过后,申请人员可享受相应的门诊规定病种待遇。
全市申报启动后,凡正常享受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符合上述门诊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包括郑州市职工医保、原城镇居民医保及原新农合参保人员都可以申报。此外,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干细胞移植)、慢性丙型肝炎这几个病种可在正常工作日直接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各分局医保待遇申报,即时申报即时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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