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主办的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国际经验与国内试点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旨在借鉴国际经验、交流国内试点做法。国家医保局和部分省区市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负责同志、部分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DRGs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国内实践情况,部分地区交流了按病种分值结算或DRGs的经验,有关专家发表了专题演讲。
与会专家指出,DRGs的基本理念是将诊疗过程相似、资源消耗相似的病例分为一组,使得组内的资源消耗差异足够小,组间的差异足够大。DRGs既可以应用于医院管理,用来规范诊疗过程、提高诊疗效率;也可以应用于预算分配,用来统计医院服务工作量;还可以作为付费单位和付费标准,应用于医保支付。
与会专家指出,DRGs付费在国际上已经广泛应用,是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重要手段。 实施DRGs付费需要建立配套措施,如医疗行为监控、质量控制、 价格或资源消耗测算、DRGs分组和权重(不同组间资源消耗的相对值)的长期维护等。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过程中积极开展DRGs付费试点的要求,北京、上海、云南、辽宁、浙江金华、福建三明等一些地区探索实施DRGs付费, 形成了多个DRGs版本。与会专家建议,我国应对并存的多个DRGs版本进行比较分析、 取长补短,形成较为统一或是可以相互转换的版本。此外,由于我国各地医疗方式和医疗费用差异大,国家层面可以明确DRGs权重,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权重进行调整。(记者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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