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与工伤保险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从广义上看,工伤保险是雇主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基于雇主责任的报偿理论,工伤保险中,工伤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而劳动者无须承担任何缴费义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的规定,雇主责任与工伤保险存在如下区别:
一是涉及二者的法律规不同,目前关于雇主责任的规定主要是《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而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则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
二是二者的侧重点不同,雇主责任的重点主要是解决雇员致害的问题;而工伤保险则主要是解决雇员受害的问题。因此,一定程度上,二者存在分工问题。
根据《最高人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雇主责任与工伤保险之间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当雇员受害的情形下,若其与用工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关系,且该单位属于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则受伤职工可以应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二是当雇员受害的情形下,且雇员与雇主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仅为雇佣关系时,则受伤职工可以应该根据《最高人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当雇员致害的情形下,无论其与雇主之间是构成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受害人都可以根据《最高人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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