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已于近日公布,有哪些亮点值得我们注意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审计,并由第54次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现有委员20名。2016年,召开5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关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计划执行情况以及2016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受托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的报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思路的报告》、《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本市住房个人贷款部分管理措施的报告》等,通报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贴息贷款进展情况》、《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今年1-9月运行情况及年底前住房公积金流动性情况的报告》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13个处室,1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282人,其中,在编211人,非在编7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31.39万家,新开户单位5.20万家,净增单位4.39万家;实缴职工764.74万人,新开户职工93.33万人,净增职工50.37万人;当年缴存额1018.58亿元,同比增长15.62%。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7115.14亿元,缴存余额3181.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71%、12.7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659.37亿元,同比增长29.17%;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4.73%,比上年同期增加6.78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3933.35亿元,同比增长20.1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购买首套住房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为120万元(个人为60万元);本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为4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为100万元(个人为5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30万笔,金额1184.59亿元,同比降低8.29%、0.69%。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84.88亿元。当年因资产证券化转出个人住房贷款额312.02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3.81万笔,金额6472.82亿元,贷款余额3257.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0%、22.40%、17.61%。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02.39%,比上年同期增加4.2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9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86亿元,无应收贷款本金,实收贷款本金4.19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95.47亿元,项目贷款余额5.98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6年未购买国债,至年底国债余额为零。
(五)融资:2016年,当年临时调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17亿元,当年归还57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217亿元,融资余额160亿元。
(六)资产证券化:2016年,发行两期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涉及11.19万笔贷款。截至初始起算日(2016年1月1日零时),全部未偿贷款本金余额为320.97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行三期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贷款笔数为11.89万笔,未偿贷款本金余额为305.71亿元。
(七)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36937笔,金额250.71亿元。当年贴息额0.55亿元。
(八)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61.60亿元。其中,1年以上定期2.24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59.36亿元。
(九)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102.58%,比上年同期增加4.1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08.41亿元,同比降低5.6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0.21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96.45亿元,其他收入1.75亿元。业务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为满足个贷资金使用需求,结余资金定期存款提前兑付使得存款利息收入减少;二是因为试点公租房项目贷款大都已结清使得项目贷款利息收入大幅减少。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68.38亿元,同比增长108.16%。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51.96亿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2.13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00亿元,其他支出10.29亿元(主要包括个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支出8.96亿元,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支出0.55亿元)。业务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三部委文件精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统一调整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使得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增加。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40.03亿元,同比降低51.22%。其中,增值收益率1.33%,比上年同期减少1.77个百分点。增值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央行多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使得个贷利息收入减少;二是由于央行调高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存款利率,使得存贷利差大幅收窄;三是扩大市场化配置资金,开展资产证券化和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产生的融资成本。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1.25亿元,提取管理费用1.35亿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43亿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5亿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0.87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0.05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14亿元,同比增长22.54%。其中,人员经费0.55亿元,公用经费0.17亿元,专项经费0.42亿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0.44亿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34‰。
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逾期贷款,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60.63亿元(包括因2016年贷款需求增长较快借用的160亿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8%,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7%。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无项目贷款逾期情况。
当年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逾期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0.24亿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6.30%、7.05%和15.6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3%,国有企业占2.48%,城镇集体企业占1.38%,外商投资企业占7.7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3.7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1%,其他占1.0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40%,国有企业占14.06%,城镇集体企业占2.24%,外商投资企业占18.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3.4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1%,其他占2.00%。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7.44%,中等收入群体占33.65%,高收入群体占8.91%。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2010.53万笔,金额659.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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