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企业乐于购买大额团体险,作为犒劳员工一年辛苦工作的特殊福利,这本无可厚非。但,保险业的一份团险统计资料却耐人寻味:今年上半年,江苏全省团体年金退保金及给付已经达到23.59亿元,占团体年金保费收入的47.63%。也就是说,退保量已经占到投保量的一半。
“团险个做(团体险摊到个人头上),长险短做(长期保险短期内就退保)在江苏地区属于普遍现象。”江苏保监局相关人士坦言,团险着实被企业和险商赋予了新的“使命”。
据悉,企业通过团体保险套取资金的目的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为了避税,另一类就是为了“私分公款”——洗钱。这在保险业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但近年来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迹象,尤其是在年底。
少交14万每人多摊4000元
岁末的脚步临近,不少人的钱袋子又要一如既往地鼓一鼓了。与往年不同,在某能源企业工作的姜波被告知,今年可以多拿2500元钱。这消息让他既开心又有些纳闷儿,坚持了5年的年终奖一万元的老规矩,怎么就在今年打破了呢?“虽说2500元钱并不多,但也多的没根没据啊?”姜波的疑问被财务总监的一句“给你就拿着”给堵了回去。
“这多分的钱正是通过购买团险‘变’出来的。”某寿险公司团险部金经理告诉记者。在以前,如果企业把钱直接以工资、奖金的形式发放给员工,免不了要缴一大笔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拿这笔钱投保团体保险,通常可以计入福利、成本或是补充养老保险等账目,从而免去一大笔税费。按照一般保单的规定,保险退保的时候并不能按照缴纳的保险费全额退款,保险公司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扣除费用。不过,只要扣除的比例小于所得税,企业的逃税目的就能够达到。
这样,团险就扮演了一个特殊的角色——节税器。也正是它的登场,使得企业、员工、保险公司获得了意外的收获。企业通过团体险避税的基本规则是:企业管理者建立一个团险公共账户管理企业资金,然后迅速退保。就以姜波他们公司为例,其财务总监透露说,今年虽然和往年一样共准备了30万元年终奖金,但他准备先去给这30位骨干员工一人买一份保费为10000元的养老保险。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往年的经验,如果不计任何费用而计算成企业的利润,这笔资金可能要上缴9.9万元(30万×33%)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以工资的形式,30份保险就要缴49500元[以职工平均工资2000元/月为例,当月的个人所得税应缴2000元+10000元(保险)=1.2万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750元,即应缴个税为12000×20%-750 =1650元/份,1650×30份=49500元]的个人所得税。
不难看出,通过团险进行简单的税务筹划,足以让该企业的这笔年终奖,一下子就省出14万元左右的税费支出。“接着,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退保。”该财务总监称,以退保的各项手续费约占总保费支出的5%计算,退保后实际得款28.5万元,相比税后剩余的16万元,整整多出了12.5万元,每位员工都能多摊近4200元钱。通过团险,这部分保险“躲”过了企业所得税(税率33%)、个人所得税(税率5%至45%)的双重征税。“不仅给员工更多的福利,企业还可以积累一部分储备金,以备不时之需。”该财务总监笑称。
公款轻松“洗”成“小金库”
除了避税,“私分公款”——洗钱就成了团险的另一项附加功能。记者了解到,团体保险洗钱的一般路径是,企业利用企业或者单位的钱为单个员工购买特定的团体保险,然后在短时间内通过退保套取现金,实现企业资金的“胜利大逃亡”。
据了解,保险公司与企业合作一般采取‘团险个做’加‘现金退保’的方式。具体的操作过程是:企业特别是国有的企事业单位,先以单位名义用支票购买保单,将巨额资金分散到几十甚至上百个员工名下进行投保。多数情况下,普通员工对投保一事并不知情。钱到保险公司账后,长则几个月,短则几天,投保企业就按照事先双方的约定退保,或提出种种原因如公司改制、内部结构不稳定、经营状况欠佳、资金周转不灵等等原因,提前将该保险退保。保险公司在扣除应得的手续费后,以现金形式将钱打回企业或其指定的个人账户上。
“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国有或集体企业为单位职工购买团体保险,如定期寿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但交过保费后不久他们就会提出退保要求,于是按照规定扣除一定管理费用后就把钱退给人家。”某寿险公司团险经理坦言,根据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退保是企业的自由,就像存钱取钱一样,保险公司是无法控制企业退保行为的。至于这笔钱退回去后怎么用,就是企业内部的事情了。有的企业会把钱分给职工作为年底奖金;有的可能进入单位“小金库”,将来为职工发福利;也有的则进入一些高层自己的腰包。业内人士称,企业通过团体保险退保套取现金,更多的目的是洗钱,即把公款转入个人和公司小团体的“小金库”。
业内人士坦言,利用商业保险的制度缺陷实现洗钱的目的,是以诚信为基石的保险业挥之不去的阴影。
险商争食团险“蛋糕”
“利益驱动,甚至让保险公司主动为企业逃税和洗钱设计方案。”某知情人士透露说,团险之所以可以作为逃税、洗钱的通道,一定程度上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合谋的结果。
某代理公司刘总称,只要有企业找上门,保险公司就会推荐一些分红型、储蓄型团险,或短期型险种。“在办理投保手续之前,企业一般会和保险公司事先商定,退保时拿钱越多越好。”刘总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无论企业投保还是企业退保,保险公司在其中都有甜头可尝:企业投保,增加了团险经理的业务量,拓展了公司的业务规模,几个月的保费存款还可以获取短期投资的稳定收益;企业退保,保险公司可以名正言顺地收取一定的退保手续费与管理费用,费率在 3%~5%不等。对于为企业提供方便的保险公司,3%~5%的手续费以及年终业务的飙升,是其最直接的利益驱动力。某寿险公司团险部金经理告诉记者,手续费并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对于年末有任务的保险公司来说,完成业绩并获得上级的奖金,才是最大的收获。金经理称,更有甚者,中小型寿险公司甚至连手续费也不收,只要求企业的保费在自己的账上保留一个月或更长时间,然后以现金形式返回到企业个人账上,纯粹就是为了冲任务。
“最近联系的,都是保费高达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的大单子,团险客户经理一年一二十万元的业务奖金全靠年底这块大‘蛋糕’。”某寿险公司团险经理悄悄告诉记者,最近已经有两家苏北企业在和他谈投保的事情。他说,这些企业有的是希望通过团险的长期合约,把更多的年终奖励下发并留住核心管理层的员工;有的则是希望趁年底企业油水足时捞一笔。他坦言,遇上这样的客户,他也少不了拿红包,且每支红包里至少有五六千元。“利益面前谁能为之不动?”团险保费收入能暂时粉饰年度报表,代理人也能拿到大笔回佣。他坦言,同业里顶风作案者决不在少数。
南京大学杨波教授分析说,团险违规“洗钱”或“避税”等行为之所以禁而不止,除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企事业单位应负主要责任以外,保险公司难逃其责。不少保险公司明知有些单位投保目的不纯,却积极地促成这类“保单”,然后通过“地下协议”对保险条款进行修改。更有甚者,有些业务员在展业时以此为诱饵,为展业对象出谋划策,主动提供“洗钱”或“避税”等方便。杨教授担忧地说,部分保险公司的此类行为无异于自掘坟墓。 [NextPage]
法律上存在盲点
利用保险避税和洗钱是否违法呢?按照国际惯例,保险历来是避税的手段之一,合理避税并不违法。然而,“洗钱”却难逃违法的罪名。可是,记者向法律专家咨询后却发现,从对洗钱的定义来看,我国对“洗钱”的界定均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等犯罪行为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来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以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只有涉及上述四种犯罪才称得上“洗钱罪”。显然,将公款买保险行为定性为洗钱罪并予以刑事处罚,目前也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
无法可依,直接导致保险反洗钱工作展开进度迟缓。江苏省保监局相关人士称,今年已经加大了对长险短做、团险个做的治理监查力度,并将其作为近期的打击重点。该人士坦言,保监局曾接到过不少相关的投诉,但是自去年至今并没有一起处罚案例。正是法律准绳的缺失,以前大多数做法是对发案公司采取责令整改、罚款等较轻的处罚手段。“团险的不规范行为需要大力地处罚与惩治,但是,保险公司与企业内外勾结,使得监管难度十分大。”该人士无奈地说。
某业内人士称,其实,保险作为金融业组成部分,可以借鉴银行、证券行业的审计制度和反洗钱手段,有必要出台类似《保险行业反洗钱法》的监控制度。保监会每年不定期和定期进行保险业务报表检查,对于大宗的理财性质团体保险单、特别是趸交方式的保单加以重点关注,并对大规模提前退保的保险金流向和高保额的个人寿险客户的保险费来源进行追踪和调查。
监管盯上保险洗钱
团险正成为保监会反洗钱的一个重点。今年8月,保监会下发给各寿险公司一份《关于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有九条。据悉这份文件目标所指就是反洗钱。在这个通知里,保监会也对一些事实上已经存在的团险保险销售方式给予了认同。记者了解到,通知中尤以第四条剑指“洗钱”可疑行为。第4条中规定,保险公司应要求投保人提供被保险人名单,并提供有效证明,确认被保险人同意投保团体保险事宜;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要求投保人提供有效证明表明被保险人知悉退保事宜,退保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并退至原缴款账户。
据悉,为了配合整个国家的反洗钱战略,保监会还专门“关照”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和中国平安三家最大的保险公司,随时准备迎接国际反洗钱组织的检查。一场保险行业反洗钱之战箭在弦上。据了解,从去年开始,央行、证监会和保监会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手成立了工作小组,对两个行业的反洗钱工作做了调研,开始启动对证券和保险业反洗钱规章的制定。
“《通知》最重要的是规避了国有资产流失和资产转移,用具体明确的文字规定阻绝以‘长险短做’‘团险个做’方式将集体资金通过退保形式转移到个人名下的洗钱做法。”业内人士分析说,由于目前保险业的监管主要是事后监管,因此很难抑制保险公司种种违规牟利的冲动。而限制保险公司纯理财产品似乎是一种可行的方法,他建议说,扩大保障产品的份额,并根据保障程度的高低来调整税率,对纯理财产品实行高税率。将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正规团险值得鼓励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提供更具竞争力的员工福利计划,成为越来越多的公司人力资源战略中至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员工福利计划中每投入1美元就能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增长6美元”的观念已经成为国外企业界的一种共识。相关数据显示,中国企业中,三分之二以上的被访企业从未投保团体保险。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员工保险,福利体系是企业体系中非常薄弱的环节之一,其员工福利保障与其大不匹配。
“选择一款高灵活性、强适应性、个性化的团险,可以很好地满足不同企业的不同需求,帮助企业在最经济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提高员工的士气,成就最卓越的团队。”某团险规划师称,正规的团险对企业来说十分必要,很值得鼓励。记者了解到,一般而言,团体保险比个人保险的费率要低,比如在同等保险责任情况下,团体意外险的费率是千分之一点五或千分之二三,而个人意外险的费率则是千分之十或千分之七八。以20人左右的小型团体为例,获得同样的保障,费率可能比个险便宜10%左右。 作为企业,员工的生老病残死联系着企业自身的发展,团体保险可以将这部分风险直接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虽然企业所需做的只是把每年的保费交给保险公司,但对于员工,能够享受企业为自己提供的保险保障,生老病残死都能够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赔偿,如此对工作和生活都可以后顾无忧。“ 一个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一定是有起伏的,通过为员工合理地购买团体寿险,就可以平滑这种起伏,为企业员工提供持续的、稳定的保障。”该人士称,只有员工能够得到长期稳定的保障,企业才能在这种稳定中求生存、求发展。
(2005-12-28 08:20:08)(王薇/江苏商报)
【作者:王薇】 【出处:江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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