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明确提出,2006年要实现“规模险种出效益、效益险种上规模”,同时,“创新”也被界定为2006年保险业要做好的首要工作。对于我国财产险来说,要在今年达到以上要求,还需一番努力。
保险产品“千单一面”
我国幅员辽阔,城市与农村、沿海与内地、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情况都不尽相同,并且不同地域的地理风险种类也不同,居民工资水平和消费能力也大相径庭。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各家财产险公司的产品却几乎以同一张面孔示人,费率水平及条款内容如出一辙。尽管费率市场化已经实行,财产保险费率管制也已经放开,财产保险产品还是未能摆脱“千单一面”的面貌。
北方的保单中会出现海啸的项目,平原地区的保单也保崖崩,类似的情况屡见不鲜。“一张保单卖全国”的现象遭人诟病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保单中保险公司承诺保险的项目都是要收费的,那么,将发生几率几乎为零的项目仍然列在保单中,收取相应的费用,究竟应不应该?风险分散化是不是借口?当然不是。表面上看,这是将存在某种风险较大的地区的风险,分散到了不存在或存在很少此风险的地区,是一种分散风险的行为,但是,这实际上是漠视客户利益的做法。
高风险对应高费率本就无可厚非,保险公司将存在同质风险的大量同质共保体集中起来,收取保险费形成基金以提供保险保障,这也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收取多少保费提供多少保障更是理所应当。同样道理,让不存在特定风险的客户为存在较大特定风险的客户分担风险,共担费用,对于前者来说就很不公平,在道理上就是说不通的。保险公司搞“一刀切”的做法值得商榷。
有调查显示,统一价格政策的实施,实际上使得我国的保险费率水平长期高于市场自然均衡水平,同时也使各保险公司长期处在一个较为安逸的市场环境中,内部缺乏激励和创新,外部缺乏压力和竞争。如果能够保证不同的风险群体享受不同的费率水平,这不但能够有效减轻投保人的负担,也会大大增强保险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市场洞察力以及应变能力。
市场化≠差异化
诚然,费率市场化给各财产险公司松了绑,但是,市场化的费率并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费率。实际上,很多保险公司在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力后,并不是以客户的需求为着眼点厘定费率、开发产品,而是以千方百计的占据竞争对手的上风作为出发点的。以如此的心态厘定的费率和开发的产品,必然不能最大程度地满足消费者的现实需要。放眼望去,尽管财产险的产品越来越丰富,市场上各保险公司的产品个性化程度还是很低。
只有开发和销售消费者导向的产品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要开发消费者导向的产品必须保证量体裁衣,说白了就是保险产品的差异化。只有差异化才能使保险公司明确自己的目标客户群,也只有差异化才能使得保险公司找到自身的优势。差异化不同于市场化,更不同于自由化,市场化和自由化并不能代替差异化,打价格战不如打差异战。 如何实现差异化?
差异化怎样实现?应当是针对不同市场的不同客户、不同的需求,进行有区别、精细化的条款设计与费率厘定,及时开发出具有存在价值的产品。这当然是说来容易做起来难,需要费一番功夫。
首先,必须收集大量的数据,建立科学的数据库。一个科学的数据库的建立必需充分考虑地区、环境、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而后根据这些差异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区域,最后根据分类汇总的数据建立科学的数据库。与此同时,各保险公司信息共享,共建信息平台的工作也应当及时跟上。
其次,对于数据的分析以及之后的产品开发,还需要在精算方面下功夫。要将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而后开发出切合实际的产品,离不开精算人员的悉心工作。但是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在保险公司领导层中找到“伯乐”,能够在将开发的好产品推向市场的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如果掌握精算知识的领导人数过少,就可能会使得本应推向市场的产品“难产”。
同时,精算人员也应当摆脱纸上谈兵的作风,要多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各地区风险的差异性和共同性等内容,掌握第一手资料。
最后,我国监管部门也有必要提高一个层次,应当在严格的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辅助保险公司科学地分析市场,分散风险,厘定费率,开发产品。
来源:上海金融报 2006年3月31日
“保险产品“千单一面” 靠什么打市场?”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864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