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企业年金发展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推动商业保险发展企业年金,发展商业保险表现在养老保险中的作用是保险业需要深入研究和积极实践的重大课题。借此机会我就商业保险发展企业年金的问题跟大家谈几点想法。
第一是谈一下保险业参与企业年金的几个特点,2004年5月23令明确了DC型的企业年金的制度框架,2005年8月原劳动社会保障部公布了第一批企业年金,当时有8家机构获得10个资格,有2家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分别获得了2个资格,到去年末,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已经有5家,他们分别是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国寿养老、长江养老和泰康养老。保险业在努力打造企业养老的服务平台,开拓企业年金业务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保险业组建起了专业的企业年金销售管理团队,开发了独立的帐户管理、财务和相关研究和评估等IT系统,建立了科学管理的流程,为企业年金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保险业重点突出了3个方面的创新,一是创新了销售模式,面对企业年金政务框架中的角色比较分散,协调成本比较大,流程比较复杂的困境保险业,两家保险公司从客户角度出发积极推广2+2的企业年金销售和管理模式,所谓的2+2是养老保险同时担任受托和投资管理人。这样就减少了沟通的成本,为客户能够提供便利化,标准化的服务。
这种销售模式的创新推动了企业年金的发展,这是第一个创新,第二创新是创新组织机构,比如说我们的平安集团将原来寿险公司的团队任务机构和人员全部转并到专业的平安养老公司,以此次为基础,在全国组建了平安养老的分公司,我们的人寿在企业年金发展一些重点领域请太平人寿的总经理担任督导。这次保险业从自身的组织架构进行创新。
第三是创新经办模式,在原劳动社会保障部的大力支持下,2004年8月太平养老和太平人寿在辽宁成功地衔接了辽宁省自属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任务,创建了经办的企业任务商业化运作的先例。2007年1月深圳市政府将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的企业年金任务整体移交给企业年金公司。
第一是保险业企业年金高速发展,从我们的统计数据看,5家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的客户数在2007年末达到了5677家和年初增加了5400多家,增长了21倍,为企业的60多万人提供了企业年金受托服务,受托管理资产达到84亿元,投资管理资产达到79.7亿元,收取的企业年金缴费85.5亿元,实现管理费收入1500多万元,。
第二特点是集合计划占主导地位,集合计划比2007年度增长了20多倍,我们分析原因,他的快速发展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养老保险公司承办了部分地区的地方企业年金任务,主要是集合计划,另一个是养老保险和多家公司推出了2+2模式。
第三是各级企业年金发展不平衡,目前5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在全国的30多个地区开展了企业年金受托业务,占90%多,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最多有1千多家,最少有1家。其中青岛、大连、天津、辽宁在前列。
第四,企业年金客户其中在较少的企业,主要是6个行业,卫生、保障、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信息中心福利、制造业、电力燃起、水的生产供应业,批发行业、金融业、经营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五在社会福利中有很多承接了地方的企业年金任务我们归并在里面。
第二大方面是对当前企业年金市场的几点认识。
第一点我们认为当前企企业年金还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的制度安排和宏观指导,在企业年金建设方面,2004年原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颁布了22号令随后颁布了23号令企业年金办法,根据这两个近几年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相近出来了10几个配套办法,涉及了企业年金机构认证和银行帐户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这些配套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年金的运作流程,确定了企业年金的逐步规范和逐步完善。但是这配套的细则及现有制度的操作层面没有从根本上进一部思考和改进目前的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企业年金什么样的计划是一个合格的企业年金计划,它的标准等等。
第二个方面,我们感到当前的企业年金存在着所谓的机构热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的改观,2005年8月第一次企业年金机构管理评选中确定了37家管理人,刚才唐司长说到第二批的时候有38家机构获得58个资格,大家对可看出企业年金机构的评选竞争是非常的激烈,但是由于目前的税收优惠不明朗,国家财税政策不到位等因素,企业认识不到位等方面的元素,企业经办企业年金的热情不是很高。
第三是市场的总量还偏低,应该说远远低于我们市场预期,刚才唐司长说的的总量方面,2006年底资金规模是9亿元,到2007年接近1500亿元,根据市场预测,我们同有关资料看,2010年我国企业年金将达到1万余元,2030年有8万亿元的市场规模,到目前看这个市场远远没有发展出来。发达国家相同基金规模及发达国家养老金市场规模一般达到GDP的7%以上,我国只占5%。
第四方面,我们现代企业年金的业务分布不是很合理,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目前保险业参与企业年金发展的情况看,我国的企业年金委托人比较集中在一些国有企业垄断性的行业,比如说从整个企业年金市场看,企业年金基金积累超过亿元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力、石化、石油、电信等行业,主要的中小企业在这方面没有发展起来。
已经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基本上是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这样,企业年金的规模偏低,他不利于弥补当前的社保第一支柱缺口的建立起来,企业年金又向优势企业集中,从另外方面考虑,他实际上也是扩大了社会收入的差距。
第三点,对发展企业年金的几点建议。
第一点建议是加强立法,明确企业年金在养老保险体系中的定位,从政府承担的角色划分养老保险责任,社会机构进行运营管理资金缺口由财政管理。比较多的是采用市场化机制,各相关部门协同进行功能性监管。第三是以养老为目的的储蓄计划。目前通过明确企业年金在社会保障三个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地位,壮大企业年金规模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保障设收支平衡。目前我国养老金缺口已经比较大了,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国家面临巨大的养老金缺口的压力,在这个背景下,通过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未来的养老压力已经是一个必然的,企业年金第二支柱作用明确,有必要通过立法形式明确第二支柱的的作用,明确第二支柱内涵和外延,只要是第二支柱都应该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积极推动企业年金的计划出台,在第二支柱中明确他的内涵和外延,实际上从国际上看,第二支柱包括两种模式:一种是DB模式一种是DC模式,两种模式应该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目前看,DC模式是积累模式,我们知道为了应付养老风险在两个层次上进行分散,一种是纵向的分散,一种是横向的,DC模式有利于对一个人的人生实现,纵向上的风险分散不利于在不同人群中对风险进行分散。DB模式可以实现这种分散。所以说从我国的国庆来看,发展DB计划能够满足一些市场上横向分散风险的要求。
第三点建议是明确税收优惠政策,中国作为一个劳动力相对过剩的国家,一直承载着资本比较强,劳动比较弱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建立起来年金计划的积极性不高。目前看,有很多企业尽管基本养老保险都勉强参加,所以你要他建立这种企业年金计划,很多企业在这块积极性不高,所以企业年金计划有利于企业吸引人才,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但是这个观念的转变还有一个过程,但是作为企业年金社会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它是一件利国利民,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有利缓解在基本养老保障中压力的一个好的事业。我们的政府应该需要通过立法机制鼓励企业建立这种制度。
国际经验表明,设计合理的税收制度使人们的潜在养老保险转化为现实购买力。保监会应该与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养老金税收政策的研究,探索税收优惠政策体系,鼓励个人和企业通过企业年金和团体年金保险个人年金保险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提高我们的保障水平,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加大税优比例,统一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尽管从辽宁省率先在过进行企业年金市场化运营试点开始到现在我国的大部分省市出台特和企业年金相关的水水政策:列入成本的从4%到12.5%不等,总的看没有形成完善的数企业年金政策。有的企业尽建立企业年金还有顾虑。
第二从个人所得税实现企业年金的延迟纳税在企业年金制度比较发达国家有成熟的经验在交税和累计阶段免税,按照当地的收入收取,我们说的EET税制。应该允许寿险公司有经营企业年金的相关资格,这个需要我们人力资源部的支持。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公司经营从目前看他增加了成本,他有利于专业化经营,但是成本增加也是我们需要讨论的因素。国际经验表明,保险公司按照人口提供从咨询、产品设计、销售、风险控制等等一系列服务应该成为年金的运营机构,美国位居前三名的年金保险公司占据了2/3。同时保险公司作为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分别享有美国、小型年金计划的30%,中性的年金计划的19%和大型年金计划的的17%。
第五是加强监管协调,企业年金是多体参与的市场,涉及到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应该加强合作,制订统一的企业年金标准,创造一个公出平的体系。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作者:阎波 来源:百度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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