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8日讯(记者安显韬)7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社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和应对金融危机社保特殊政策,成都市社保经办机构精心组织,工作取得实效。社保特殊政策的实施,有效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帮助受灾企业和参保群众解决了生活困难,对推进灾区恢复重建和应对金融危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缓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成都市从2008年5月起,用人单位因地震灾害停产、歇业期间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持区(市)县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出具的因灾停产歇业情况认定证明,可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每次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满后,若单位未恢复生产经营,可再次申请缓缴,累计缓缴期限不超过3年。
为应对金融危机,减轻企业负担,从2009年1月起,企业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困难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持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和区(市)县劳动保障局出具的《困难(停产、歇业)企业审定结论通知书》,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保险费。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内。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缓缴期间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上半年,成都市累计核准缓缴社保费用人单位215家,涉及参保职工53786人,缓缴金额12900.77万元;其中因地震灾害缓缴社保费用人单位214家,涉及参保职工53705人,缓缴金额12875.19万元;因金融危机缓缴社保费用人单位1家,涉及参保职工81人,缓缴金额25.58万。
成都市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单位329户,涉及金额3337.14万元;成都市核准缓缴社保费的个体参保人员4名。
“四降”的基本情况
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稳定就业工作,成都市对参保企业普调了基本医疗保险、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从2009年1月1日起下调,失业、生育、工伤从2009年2月1日起下调。社会保险费下调的执行期限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社会保险费率下调期间,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不变。
上半年,成都市参与降低医疗保险费率(7.5%降至6.5%)的参保企业共计78972户,人员共计226.21万人,减少征收22714.17万元;参与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降至1.5%)的参保企业共计64594户,人员共计129.04万人,减少征收6200.32万元;参与降低生育保险费率(06.%降至0.3%)的参保企业共计64920户,人员共计162.46万人,减少征收4053.78万元;参与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原费率的基础上打七折)的企业共计61576户,人员共计125.31万人,减少征收2761.27万元。上半年,四项保险合计减少征收35729.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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