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在拉萨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在会上要求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试点工作,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庆慧出席会议。
郝鹏指出,2009年12月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各地各部门协调统一、行动迅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有效地激发了农牧民群众参保的积极性。
郝鹏强调,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客观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直接涉及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对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目标管理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要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政策、资金、人员落实到位,为参保农牧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在深入宣传、积极引导、耐心解释上下功夫,使农牧民群众在较短的时间内能清楚地认识到这项政策惠在何处、惠从何来,不断提高农牧民参保的积极性,引导农牧民自觉参保,不断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让农牧民早日享受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带来的实惠。(下转第八版)
郝鹏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完善与我区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协调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准确把握基本原则,找准工作着力点,及时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大力促进农牧民增收,使广大农牧民群众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愿望。
会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保司副司长刘从龙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推动西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党中央的关怀落到实处。
会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姚瑞峰就全力做好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管理、经办、宣传等作了具体部署。
全区各地(市)、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出处: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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