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见到王世莉,他就乐呵呵地对我们说:“现在生活好啊,不愁吃,不愁穿的,身板也硬朗,党和政府的政策好,我们农民过上了好光景。”
王世莉家住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龙济桥村6组,今年61岁。
去年,享受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刚领了1000多元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再加上从去年7月起每个月领取90元的社会养老保障金。
由于是独生子女家庭,王世莉每年比其他养老保险对象能够多领取120元的养老保险金。
王世莉家每年喂养50多头猪,加上儿子、媳妇做点小生意,家庭收入相当不错,一家5口,日子过得其乐融融。
而这,都是得益于我市日益健全和完善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200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独生子女家庭社会养老保险纳入统筹城乡发展和重大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在此基础上,我市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相衔接、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家庭补贴制度。
实践证明,通过不断努力,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不仅政治上感到光荣,经济上也得到了实惠。
的确,不仅仅是王世莉,还有很多人也感受到了温暖———
家住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龙济桥村6组的刘加华,今年63岁。1975年,他响应党的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只生了一个孩子。虽然现在家庭生活条件并不是太好,但他对现在的生活已很满足。
他激动地说,实行计划生育,不仅有奖励扶助金,领取社会养老保障金时还比别人多得120元,这对我们的生活是个很大的帮助,不仅解决了平常生活中的油盐酱醋开支,有个小疼小病时还能应急。
还有家住万州区沙河街道上坪村的张成芬和李仁荣。如今,夫妇俩都享受到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也领取了社会养老保障金,因此,他们的生活有了保障,虽然身体状况不是太好,但生活却能够得到保障。
当我们提起区里在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中对独生子女家庭予以倾斜时,张成芬老人感激地说,对独生子女家庭每人每月多发十元养老保险金,钱虽然不多,但让我们觉得很光荣,说明了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时时刻刻惦记着我们,这让我们很感动。
现在,继我市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时增发5%退休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时增发3%基本养老金政策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后,2009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开展试点工作的15个区县,对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在领取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并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该项政策实施以来,已有15万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到这一待遇,使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在经济上得到更多的实惠,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特殊优惠政策,有利于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欢迎。广大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政策体现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爱,得民心、惠民生,期待着这样的好政策能在全市普遍推行。
【出处: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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