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五年,深圳公务员改革做出了有益尝试,尽可能地打破“铁饭碗”,消除机关的弊习,激发了公务员的活力,提高了办事效率。
鉴于此,广东省从今年4月1日起,逐步扩大聘任制公务员试点范围。近日,江苏、湖北、河南、四川等地均表示,2012年将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这意味着这项改革将在全国陆续铺开。
但在复制“深圳模式”时,各省需要做足功课,重点放在内涵,而非形式。深圳的独特优势在于:它是一个移民城市,官场生态简单,便于推行改革;得益于地缘优势,深圳公务员深受香港影响,更加注重职业化。
此外,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如何避免流于形式,如何充分发挥“鲇鱼效应”等,还有待深圳做出进一步的探索。
聘出来的“瓷饭碗”公务员
本刊记者 严碧华
始于2007年的深圳公务员聘任制改革试点,已走过五年时间。从最开始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如今推广到所有新进人员,深圳公务员改革备受关注,成效与争议并存。
“一方面,深圳是全国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城市之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对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探索;另一方面,由于地缘优势,深圳和香港经常往来,深受香港公务员办事效率影响。”在深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的漆染看来,这两个因素,解答了改革为什么选择深圳的疑问。
当然,作为一项触及公务员体制的改革,还有诸多瓶颈待破,比如晋升机制是否畅通,如何避免考核走形式等。
改革再次锁定深圳
一杯茶,一张报,这是外界所理解的公务员上班状况。
如今,这一情景正被打破。改革从最前沿的深圳开始,原人事部(现合并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同时批准试点的还有上海浦东新区,时间是在2007年1月。
试点的核心内容是公务员聘任制,力图以合约的形式来约束公务员,激发公务员工作热情。
没有前车之鉴,一切从头开始,其难度可想而知。
今年是漆染在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的第十个年头,从最开始的制度设计到招考与后续管理,她全程参与,因而感触颇深。
5月22日,在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略显拥挤的办公室里,漆染接受了《民生周刊》的采访。
在她看来,推行阻力比预计的小,因为深圳早就具备了一些基本条件。
“早在2004年,深圳曾实行‘雇员制’,在用人方面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索。”漆染说,这些给三年之后的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还有一项,也是最为重要的,那就是社会的透明度在逐步提高,公众对公务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这逼迫我们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消除长期存在于机关的弊端。”
基础加契机,使得深圳公务员改革比预期的容易。“我们当时做了很多设想,后来真正实施时,反而觉得没那么难,都很支持。”
漆染清楚地记得,接到国家试点任务后,深圳市经过充分研究、探讨,出台了公务员聘任制试点方案及管理办法、工资分配方案、职业年金计划、聘任合同标准文本等文件。
2007年11月,经过紧张的准备,深圳第一批聘任制公务员开考了,当时的招聘范围设置在专业技术人才。
尽管这次招聘的大多为专业技术人才,但仍然产生了巨大反响。尤其通过媒体放大之后,几乎一夜之间,“公务员聘任制”成为搜索热词。
2009年6月,有了一定经验的深圳再次招考,但仍然限定在专业技术人才。
通过两次招聘,最终有53人被先后录用。漆染和同事对他们进行了“跟进”,发现他们在各单位表现不错,领导和同事的反响也可以。
有了前面的两次小范围实验,2010年1月,深圳再次组织聘任制公务员考试。与此前两次不一样的是,这次招聘范围更广、人数更多。
“2010年1月1日起,新进入我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漆染表示,这是聘任制公务员改革的又一个节点,也将聘任制公务员改革推向了高潮。
截止目前,深圳已组织四次招考,在岗聘任制公务员超过1800人。
“铁饭碗”变成“瓷饭碗”
要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核心是必须打破沿袭多年的“铁饭碗”,将“铁饭碗”变成易碎的“瓷饭碗”。
合同制管理成了必然。在漆染看来,合同管理使聘任制公务员对自己的职责和权利义务有清晰、明确的了解。聘任制公务员违反公务员管理规定或聘任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给予解聘或期满后不予续签合同。
在深圳,多位聘任制公务员向记者表示,聘任合同就像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压力时刻存在。“表现不好,就有可能在三年之后不再续签。”
记者了解到,聘任制公务员第一次合同期限是三年,之后是五年。为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增强机关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连续聘满十年的人员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
但这并不意味着聘任制公务员从此上了保险,可以高枕无忧。受聘用合同约束,对于违反规定或合同条款的公务员,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聘。
“公务员捧的不再是‘铁饭碗’,而是‘瓷饭碗’,需要更加用心用力才能把这个饭碗捧得住、捧得好,这就增强了公务员的职业危机感,也激发了其勤勉工作的动力。” 漆染说。
让出口更通畅
真正实施合同制管理,除了合同约束,还得出口通畅。而要使出口通畅,需有制度建设,保障中途辞职的公务员利益。
目前委任制公务员普遍没有缴交社会养老保险,须在机关退休才能获得相应的退休待遇;若中途离职,无论其为政府服务了多少年,都是“净身出户”。没有社会养老保险的积累,退休待遇难以保障,这就增加了公务员离职的成本。
正是在此背景下,一些委任制公务员宁可混在机关,也不愿离开,这对于机关与个人来说都是一种损失。
已在深圳司法系统工作十年的委任制公务员周丰(化名),形容他的职业状态为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十年前,周丰从大学的法律专业毕业后,就报考了公务员,随后进入机关工作。一晃十年过去,周丰现在每月收入1万多元,但与那些在企业工作或者经商的同学比起来,他特别失落。而在大学时,他曾经非常优秀。
周丰也曾想过辞职创业,“但权衡再三,还是没走”。“我30多岁,出去重新开始,没这个胆子。出去后,我们没有养老保险,等于这些年的青春浪费了。”因此,他特别羡慕聘任制公务员的养老制度,“他们像香港的公务员一样,退休后能拿到一大笔职业年金。而我们则要尽可能地多活些年,才可能多拿点退休金。”
周丰的顾虑,深圳在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设计上有了充分考虑。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不执行现行委任制公务员的退休政策。具体讲,就是聘任制公务员参照企业员工的办法,由财政和个人分别按公务员月工资总额的10%和8%缴交社会养老保险,直接实现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同时,政府每月按聘任制公务员月工资总额的8%为其缴交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
为了体现差异,职业年金还与公务员在机关的奖惩情况挂钩。“表现优秀受到奖励的人,可以获得额外的职业年金奖励;表现不好受到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停缴职业年金;而受到开除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全额收回职业年金以示惩罚,但保留社会养老保险以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漆染用“进可攻、退可守、生可转、死可传”来形容其特点。
据介绍,聘任制公务员实行与社会其他群体接轨的养老保障制度。当聘任制公务员离开机关时,其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都可以随之转移,减少了其二次择业的成本,消除了公务员离职的后顾之忧;聘任制公务员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和职业年金账户余额可按规定由继承人获得。
“天花板”问题
随着改革的深入,深圳发现,要真正实现预期目标,分类制非常有必要。分类制可避免官员过多,使公务员向一线执法倾斜,从而更好地服务公众。
在具体的分类管理方面,按照《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局批复的改革方案,从现行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位类别中,逐步划分出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两类职位。
其中,行政执法类职位是行政机关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职位。为便于操作和方便单位管理,第一步确定了地税、交通、环保、劳动监察药品监管、卫生监督与城市管理等部门中,整建制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改革单位。
“其中,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统一套转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加上已先行改革的公安系统警员,全市行政机关共约21000名公务员套转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约占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的56%。”漆染说。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在行政机关中,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公务员职位。暂时确定了公安系统的刑侦技术、行动技术(包括网监)两个职位系列,和气象部门的气象预警预报、气象信息网络两个职位系列。
分类之后,相关的管理规则随之出台,通读之后可以看出,其正向一线执法员倾斜。
“天花板”问题是制约基层公务员发展最突出的问题。统计显示,深圳市公安系统实施专业化改革前,主任科员以下层级的人员占所有非领导职务人员的96%,基本上都集中在市局或分局机关中,且70%公务员只能在正科以下职务退休。
分类管理改革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建立了“年功积累”、“小步快走”的职业发展通道。表现优秀的基层公务员,每年度考核称职可晋升一个薪级,约3至4年晋升一个职级;大部分人都有望在退休前晋升为一级或二级执法员,薪级待遇能达到副调研员以上水平。
此外,执法员职级的设置不与机构规格挂钩,基层执法员与市直机关公务员有大致相当的发展机会,基本不再受“天花板”制约,形成了持续激励、长效激励机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与执法类相似,只是薪级待遇会更高。
“改革使基层和技术单位公务员的出路不再限于‘挤机关’和争‘官’做。只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一辈子在基层干也有良好的发展,这就稳定了队伍,为基层真正吸引和留住人才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漆染说。
基于此,改革推进过程中,基层公务员普遍表示欢迎。其中,区级单位和市直单位所属科级建制的所、站行动最为积极、迅速,部分未纳入第一步改革的单位主动要求尽快改革。
体制内,编外人
——深圳三名聘任制公务员的故事
本刊记者 张素珍
深圳是一个开放、敢为人先的城市。2010年,深圳开始推行聘任制公务员。相对于一纸定终身的委任制,聘任制的好处在于,给公务员一个进退自如的空间。聘任制采取合同管理,实行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待遇和市场挂钩。人走了,不会“净身出户”,各种保险随人转移。
但在获得了安稳、平等、保障之后,聘任制公务员作为一种体制内的探索性尝试,目前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与细化。晋升渠道是否畅通、跨级别合作如何管理、绩效考核如何细化……所有这些细微琐碎的问题,都是困扰聘任制公务员们的大事。
梁辉强、黄健彬、王晓飞,三个不同年龄、不同背景的人,在聘任制公务员队伍中,用自己平凡而又特殊的经历,讲述了这一人群的喜悦与困扰。
梁辉强:希望缩短晋升年限
当“身份认同”不再成为一个问题时,梁辉强发现,他对这个城市怯生生的感觉消失了。
梁辉强是深圳市水务局人事处的一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广东惠州人。2005年毕业于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的他,曾先后就职于企业及事业单位。2010年下半年,他从众多公务员考试者中脱颖而出。
在2010年大规模招聘公务员之前,深圳曾两次探路先行,于2007年11月和2009年6月组织了2批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共招聘到53人。然而,这两次走入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行列中的人员,在各方面的待遇都低于委任制。
“我们的职务要6年才能上一个台阶,而委任制公务员一般只需3年。” 梁辉强说,第一批聘任制公务员无法真正融入到整个体制中,甚至感觉自己有些像“二等公民”。
事实上,深圳的前两次“试水”,并没有真正留住优秀人才,也没能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二等公民”的心理暗示,使得聘任制公务员对周边环境缺乏认同感。
为解决这一问题,从2010年1月1日起,深圳市政府决策,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管理,首次聘任期限为3年;连续聘满10年的人员,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在工资待遇及晋升空间方面,享受与委任制公务员的同等待遇。
梁辉强说,他现在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自己,“我不是二等公民”。正常情况下,如果他从普通科员升迁至副科长,将和委任制公务员一样需要3年时间。
梁辉强与2010年一同考入深圳市水务局的8名聘任制公务员都顺利通过了试用期,“写了一份转正申请和工作报告,然后通过了党组织考核。”梁辉强与单位签订了3年合同期限。
“一杯茶,一份报纸,坐一整天”,人们通常用这句话来形容公务员的工作状态,但梁辉强的工作并不安逸。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漆染透露,希望能够通过聘任制公务员的推行,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积极性,产生“鲶鱼效应”。
在待遇方面,梁辉强目前每个月能够拿到7000元结余工资。在深圳刚刚觅到另一半并成家的他,每个月还要担负4000块钱的房贷,“希望能够通过在工作上的不断努力和晋升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遗憾的是,1979年出生的梁辉强,目前只能和刚考入聘任制公务员队伍的大学毕业生一样,用3年时间晋升为副科级干部。但在新政出台之前,梁辉强在深圳市水务局已经有5年相关工作经验。“这5年工作经历就相当于零。”梁辉强不无失落。
“可以说,我十分喜欢现在的工作,而且充满热情。新政出台后帮我打消了许多顾虑,但在一些细节处理上,我觉得政策还应该更加细致和完善。比如像我这种情况,之前已经积累了一定工作年限,那么在晋升方面就应该给予一些优惠政策,缩短晋升的年限。”
黄健彬:公务员只是一份职业
1986年出生的黄健彬,来自广东东莞,目前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的一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2009年剑桥硕士毕业后,受国外经济危机的影响,黄健彬心怀梦想于2010年回国,之后参加了深圳的聘任制公务员考试。
良好的家庭环境及教育背景,足以让他有更多的选择机会,但黄健彬毅然走向了公务员之列,且是聘任制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在深圳做一名公务员。当时和我一同考试的有几百人,竞争同一个岗位,非常激烈。很幸运能通过考试,这也是我的第一份工作。”
在被问及为什么选择这份职业时,黄健彬用“没有后顾之忧”来概括。“聘任制公务员实行与企业接轨的养老保障制度,如果自己有一天想离开机关时,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都可以随我一起转移,即使是公务离职也没什么后顾之忧了。”
目前,硕士毕业的黄健彬,按照招聘入职时学历的划分,被定为6级执法员(本科入职的为7级执法员),每个月能领到7000多元薪水,与单位里资历相当的委任制公务员相比,收入处于同一水平。虽然目前的工作与生活状态很符合黄健彬的心理期待,但关于未来,黄健彬并没有一份详细的时间表。
“未来会不会跳出公务员这个行列,我还不知道。公务员在我眼中只是一份职业,并不代表会一辈子干下去。不过即使哪天想换换工作,也不会落得‘净身出户’的下场。”而自2010年以来,深圳目前已有6名聘任制公务员递交了辞呈。
但到目前为止,黄健彬还没有离开公务员队伍的想法。因此,他就不得不面对升迁——这一关系个人职业生涯的重要命题。
黄健彬透露,自己当初参加的聘任考试,只有行政执法类岗位。在晋升上,综合管理类和委任制都是按照行政级别来划分的,而行政执法类则是按照星级来晋升的,后者的晋升和前者是脱轨的。“如果数年后自己想转为综合管理类的公务员,则必需从最基层的科员做起,之前在行政执法类领域的积分将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实际上,政府是不鼓励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入综合管理类的。”
“我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人。”除晋升外,黄健彬心中还有很多困惑尚未找到明晰答案。职业年金还没领到过;在跨部门管理上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委任制可以调任,而聘任制则没有相关规定……“希望能给我们这批公务员一个很明确的规则。很多美好前景都是我们自己想象出来的。”
王晓飞:绩效考核还需完善
2006年,生于湖北的王晓飞考上了广州华南大学法学专业。2009年,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于2010年3月份参加了深圳公务员考试。同年8月,王晓飞幸运地被公务员队伍录取,随后被分配到深圳市药监局龙岗分局工作。
王晓飞说,当初之所以选择考公务员,是因为看到了师哥师姐的“悲惨遭遇”。法律专业人才的发展过程漫长而曲折,总体收入低且不稳定,种种艰难让王晓飞越发向往一份稳定的工作,而公务员是个不错的选择。
王晓飞所属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设7个职级。每个级别之间,如同楼层一样,想要上升,需要迈过几个阶梯。“每年评定完工作称职,就可以上一个楼梯,但还没有上到第二层,只是上了一个楼梯。当你星级达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会从七级执法员升为六级执法员。各级执法员在行政上是没有隶属关系的,一级无权领导七级。”
除没有隶属关系外,王晓飞每到一个级别,就会对应一个星级的工资。七级执法员会对应五六个星级,王晓飞现在每个月拿到手的薪水有7000多元。
王晓飞在外出执法时,经常会和另外一名执法人员组成一组。在最近一次的执勤中,王晓飞的搭档是来自分局的三级执法员何敏玉。在现场查处投诉案件时,两人在接到投诉电话后,相互讨论管辖区的问题,协商案件的处理方法。“何敏玉负责交涉询问,我负责文书,案件的处理由主承办人何敏玉来决定。”
然而,在没有上下级关系的协同执法过程中,如果发生分歧,究竟该如何处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由高一级的执法员定夺案件的处理结果。
目前,药监局龙岗分局在公务员管理上实行绩效考核制,按照评分标准对每个执法人员进行打分。查处一起投诉案件加两分,成为评优评先的一个参考依据。这是深圳市为充分调动公务员积极性所做的新尝试。
对于“不想当官”的王晓飞来讲,只要认真工作,到一定年限后再考核合格,就可以往上晋升;退休时如能做到二级、一级执法员,就能享受相当于处级公务员的退休待遇。与黄健彬一样,王晓飞目前也没有更加长远的职业规划。“我只想把目前的工作做得更好。”
工作一年多后,王晓飞对目前的公务员管理方式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绩效考核方面,有些工作还是没有体现出来。比如,对药品质量和无证经营方面的投诉处理,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不同的,如何能让工作量在绩效表中体现出来,恐怕还要进一步完善。”
聘任制能走多远?
——访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博士易丽丽
本刊记者 张素珍
在聘任制公务员被愈炒愈热的同时,不少地区和部门都跃跃欲试,酝酿试点工作的展开。有人认为聘任制改革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政府风气从“官本位”回到“职业本位”;也有人认为“铁饭碗”变成“瓷饭碗”还为时过早。就此问题,《民生周刊》记者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的易丽丽博士。
民生周刊:如何评价深圳的公务员聘任制改革?
易丽丽:从2010年1月起,深圳市公务员任用有了“大动作”,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这是一种大胆尝试,尤其在当前行政编制稀缺与“能进不能出”的背景下。一般说来,市长手上有若干资源,一是土地,二是税收,三是机构编制。每个省的行政编制总量由中央确定,数量既定,用了就没有了。如果是常任制公务员,任期要持续近40年,退出很难,每人每年也有几万元的刚性支出。但深圳市新进人员,不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统统实行聘任制,不做区分,不利于发挥聘任制的优势。
民生周刊:聘任制离公务员退出机制有多远?
易丽丽:新进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不留“讨价还价”余地,体现了改革的决心。“全面”推行聘任制与“全员”推行聘任制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全员”聘任制仍有待商榷。
《公务员法》明确了聘任制公务员的范围,它主要是吸引专业人才,同时解决“能进能出”的部分问题。寄希望于“聘任制”解决退出机制问题,是小马拉大车。
“能进能出”不能靠聘任制,引才、用才才是关键。真正畅通的退出机制,需严格落实《公务员法》。2011年初,在《公务员法》实施五年之际,国家公务员局曾公布过一组数据,全国有600多万公务员,五年来仅辞退4778名,由此可见《公务员法》规定的退出机制执行力度大打折扣。
也有学者担忧全盘皆“瓷”、矫枉过正,因为公务员常任制的优点是人员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常任制是主体,聘任制是补充。聘任制是有范围的,还远不能实现“能者上,庸者下”的功能。切忌将聘任制变成“一聘定终生”的做秀式改革。
民生周刊:倘若新的公务员管理制度顺利推进,政府风气能否从“官本位”回归到“职业本位”上?
易丽丽:公务员聘任制是以打破“官本位”为前提的,寄希望聘任制能打破“官本位”是本末倒置。公务员聘任制的有效实行要以公务员分类为基础,保障不同类别公务员有不同的职业阶梯,都有职业发展前景。
我国公务员分类、分层、分级的精细化管理欠缺太多,过于粗放。西方公务员制度完善的国家,都经历了从粗放到精细,再到弹性的过程。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需先立后破,类别精细化与管理规范化是前进过程中的必经之路。西方国家聘任制盛行的背景是精细化过度、繁文缛节严重,引入聘任制是为了人事管理的弹性与灵活性。而我国的背景大不相同,分类不够精细化与管理不够规范化并存,应避免“画饼充饥”。形象地说,就是要避免“一个挣扎在温饱线下的人去模仿富人流行的减肥潮流”。
民生周刊:聘任制公务员的推行能否解决行政编制紧张问题?
易丽丽:有人认为,聘任制是为了解决行政编制紧张问题而诞生的,聘任制公务员是编外人员。事实上,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在身份和待遇上没有任何差别,都使用行政编制且履行公务员权利义务,在职责权限能力要求等方面执行同样的制度。
解决行政编制紧张的根本途径是转变政府职能,将不该做的事交出去,事少了自然需要的人就少了。其次要科学设置岗位,向每一个编制要效率。
聘任制能盘活公务员资源,但不能仅仅靠公务员聘任制,而要将扩充职业阶梯、精细化分类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畅通退出机制同步进行,才能取得实效。
记者手记:
担心“瓷饭碗”再成“铁饭碗”
本刊记者 严碧华
几年前对于深圳的公务员改革就有耳闻,出于职业敏感,其实当时更多的是质疑。
从近年来报考公务员的热情就可以想象,在绝大多数人心目中,公务员是一种很不错的选择,因为它意味着稳定,人们形象的称之为“铁饭碗”。
在公众对于公务员如此“景仰”的背景下,如果打破铁饭碗,其结果会是什么?还有人会选择报考吗?
这是五年之前存于脑海中的疑问。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的疑问其实早已烟销云散——深圳用行动解决了。
几天的采访发现,目前在岗的聘任制公务员,不泛剑桥、北大等世界名校的高材生。
在他们的办公室,同样有委任制公务员,但两者同工同酬。不一样的是,聘任制公务员有一纸合约。还有一点,聘任制公务员采取的是与企业接轨的养老保障制度,实行“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不执行现行委任制公务员的退休政策,出口更通畅。
也许正因为如此,受访的聘任制公务员把从事的工作更多地看成一种职业,一份历练,与在企业似乎毫无差异,尽管他们内心偶尔也有傍徨与焦虑。面对记者,一些“85后”公务员直言,如果有好的选择,也有可能离开公务员系统。
这多少让记者有点意外,但不管怎样,公务员的办事效率提高了,服务态度好了,百姓因此受益。否则,就可能被投诉,而一旦遭投诉,有可能取消当月奖金,甚至会影响年终考核。
成绩固然值得肯定,但既然作为试点,记者认为,暴露出来的问题尤为重要,复制者需重视,避免再走弯路。
按照规定,被聘任的公务员有半年的试用期,一般都会通过。然后每年考核一次,期满十年,转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刚开始,新上任的聘任制公务员还诚惶诚恐,但几年之后,他们发现,其实考核大多流于形式。如果不犯重大错误或自已不主动离开公务员系统,完全可以正常干下去。
也就是说,改革并没有建立有效的考核与淘汰机制,“瓷饭碗”可能再成“铁饭碗”。
【出处:民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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