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刘蓉报道: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原事业单位转企及单位撤销后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市(不含顺德)有2700名符合条件办理的退休人员均可获上调养老金。
据市人社局养老和失业保险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缓解转企及已撤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偏低等问题,去年10月16日该局出台《原事业单位转企及单位撤销后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原市直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事业单位被撤销时,保留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可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并在其现有养老待遇的基础上调整养老金。
该负责人说,在市直单位“事转企”工作的成功经验和示范效应下,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四区在今年2月份参照市直做法敲定了“事转企”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方案出台前在本区范围内进行了人员摸底、清理和宣传工作,以确保符合条件人员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3~4月份基本完成了本区“事转企”的申请办理工作,并统一于5月开始兑现待遇。
目前,全市“事转企”工作已基本完成,据市人社局统计,原市直符合条件办理的退休人员约1100人,截至5月底市直申请办理“事转企”并兑现待遇820人,占符合条件办理人员的75%。退休人员待遇从人均1286元/月调升至人均1916元/月,人均增幅542元/月,增幅达42%。禅城、南海、高明和三水区符合条件办理的退休人员约1600人,截至5月底共办理“事转企”并兑现待遇约1066人,占符合条件办理人员的67%,人均增幅530元/月。
【出处: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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