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级改革 多地欲推但未落地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12月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据了解,在此之前,福建、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内蒙古等至少7省份曾宣布探索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但推进遇卡,未真正落地。
【政策背景】
“职务与职级并行”已酝酿8年
为何上述省份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未真正启动?
十几年前就曾提出“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建议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竹立家等受访专家对新京报记者说,事实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已酝酿了8年。
早在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就预见到了目前的难题:领导职务职位有限,“僧多粥少”,基层公务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为此,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就明确提出“级别与工资待遇适当挂钩”。
8年来,“适当挂钩”的方案一直未出台。“这就形成了目前的局面,待遇只与职务挂钩,基层公务员遭遇‘天花板’,职务晋升无望、工资又涨不上去。”汪玉凯说。
受访专家认为,“适当挂钩”方案之所以难产,受困于三大现实难题:县乡级财力有限,一些地区难以承担挂钩后的财政压力;公务员考核机制备受争议,谁晋级、谁升迁亟待公众认可的标准;一旦挂钩,现行公务员法需要修改。
近年来,国家数次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提上日程。如2009年,中央印发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汪玉凯认为,此次中央深改小组会议对此作出了部署,意味着这项纠结了8年的改革会真正破局,“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会出台配套细则,解决地方财力、考核机制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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