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12月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据了解,在此之前,至少7省份曾宣布探索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但推进遇卡,未真正落地。
【试水进展】
4省份回应称“尚无试点方案”
初步统计,此前,福建、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内蒙古7省份曾表示推进基层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今年7月5日印发《福建省2014年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实施方案》(闽政办〔2014〕95号),提出“在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12月6日,新京报记者致电福建省人社厅,询问上述改革的进展时,福建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工作人员表示,福建并没有推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全国有试点,但不在福建”。
安徽、辽宁、山东同样如此。去年年底,提交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提出“推进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安徽省公务员局综合处工作人员6日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现在没有具体实施方案”。
今年9月,辽宁多个媒体报道,辽宁启动公务员职务职级“双梯制”前期调研。当地媒体报道称,“如果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了20多年的基层公务员即使职务上没有变化,也可能享受到处级待遇”。
辽宁省人社厅一位工作人员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辽宁没有开始试点”。
“山东没有推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也没有试点。”山东省公务员局综合处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说,“年初各个省的材料都是这么写的。中央没有部署,就没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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