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琳报道 昨日,沈阳市医保中心公布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昨日下午,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消息: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局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沈阳市医保中心经过认真研究准备,在专项行动回头看期间设立沈阳市医保举报投诉电话,全面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周一-周五(8:30-17:00)请拨打024-62161176,周六-周日(9:00-16:00)请拨打024-96856,其余时间请拨打1307922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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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发布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同时,首次公布了国家级举报电话,并要求各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以群众举报为重点线索,结合医保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开展暗访等方式,精准锁定目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辽宁用一个半月时间打击骗保行为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李文慧报道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关于落实省政府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规范诊疗行为工作方案》,明确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集中对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行动,对医保基金使用和医疗服务行为开展检查,重拳打击骗保行为。
方案规定,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违规参保人员进行约谈训诫教育;对违法医疗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解除服务协议;对违法个人勒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并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问题,有责必究,严肃问责;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纪委监委。省内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周报告制度,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要重点对医疗机构准入及审批校验、医务人员资质、诊疗活动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限时整改,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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