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人社厅、省综治办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采取“十举措”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十举措”内容涵盖劳动人事争议的预防、调解、仲裁三个层面,具体内容包括:加强源头预防,支持多方协商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建立多层次调解组织,推进调解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响应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诉求并依法督促履行协议;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体作用,依法受理和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加强仲裁办案管理提升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窗口功能作用,依法促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
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工会经费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示范仲裁院创建活动,强化窗口服务设施和工作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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