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保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7月2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7月至8月中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检查范围确定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
专项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企业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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