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伤残赔偿反比五级少 账号被占工伤保险缴不上
金声武:谁动了我的工伤保险账号
金声武在接受记者采访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这就是说,达到这样级别的负伤职工,在其正式退休前将一直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领取工伤待遇。而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金声武则是例外,因为在特定时期、依据特殊政策,他选择了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所以,他的工伤待遇明显缩水,并因此失去了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更有甚者,他在新单位入职后,原先那个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的协议,至今仍是他参加工伤保险的绊脚石。6月9日下午接受采访时,他道出了目前自己最担心的事:“如果这个工伤保险上不去,将来再发生意外怎么办?”
担心按月领钱无保障 四级伤残津贴一次领
今年45岁的金声武,于2003年11月入职北京房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角门南里康缘居小区和西罗园二区的保洁员。其工作内容是清理楼房四周和楼道的卫生,并倾倒生活垃圾。然而,在工作期间,公司未为其办理任何入职手续,仅提供住宿,住在西罗园小区,每月工资400元。
2006年10月25日早上7点半左右,他在清理完垃圾,拉车去垃圾站倒箱时不慎掉入垃圾箱缝隙间。经送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尿道断裂。2007年1月30日,他认定为工伤。当年12月25日,鉴定为四级伤残。
2008年1月10日,他与公司劳资主管一同来到丰台区劳动局。工作人员向其说明一至四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办法,既可以选择长期领取也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并称“你是外地农民工,要是按月领取,单位如果倒闭,社保就不给发工资了。你选择一次性领取还能领取一笔钱。”
公司劳资主管也说:“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后,单位给你上保险到60岁,每月给你发放生活费,房子也可以住到60岁。”听到这种情况,他选择了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当天,金声武与公司、社保中心签订《北京市外地农民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由其领取一次性长期待遇9万元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9520元。此后,他与公司及社保机构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该协议载明: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规定,其目的是妥善解决外地农民工在本市务工期间工伤保险问题。
然而,从2008年2月开始公司不再向金声武发钱。为维持生计,他多次找公司领导,领导说:“你住房都不收钱了,还给你上社保到60岁,你还想怎样?你去仲裁,裁决给多少钱,单位不少你一分。”
“金声武:谁动了我的工伤保险账号”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1021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