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和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危机的披露,人们对社保制度的期望与焦虑也在加剧。由此,学术界掀起了关于制度“公平”与“可持续”的问题之争。那么,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到底是要着力解决公平问题,还是可持续问题,抑或到底哪个才是事关社保体系建设的“真命题”?
我们看到,一些学者从关注弱势群体、解决社会问题的角度出发,认为社保制度应始终瞄准公平这一核心要义,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创造起点公平、维护过程公平、实现结果公平,体现人的生存尊严与制度正义。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更应让全体社会成员均等地享受到制度建设的成果。当前,无论是城乡社保二元结构,还是因人、因职业而异的各种碎片化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都在某种程度上有损社会公平正义。另外,从政府责任和政治稳定的角度来看,社会保障是一项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多种制度手段实现对特定人群和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首先要解决好公平问题,要瞄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这一基本目标。但是,当前存在着诸如制度覆盖面的城乡差距、社保待遇的群体差异等不公平现象,动摇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根基。
然而,也有学者认为,当前社会保障建设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解决财政支付危机,即制度的可持续性问题。由于我国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公平已不是当前面临的最严峻问题,反倒是随着老龄化的日益加重和制度转轨,财政支付危机所导致的制度可持续困境日益凸显。这一支付危机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制度以及潜在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有可能使参保者在退休之后领不到任何养老金,或者只能领取到少许养老金,这将极大地打击人们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使得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减缓甚至中断。社会上一度甚嚣尘上的养老保险“崩溃论”和“骗局论”,就是因制度的不可持续而担忧的悲观写照。
诚然,支付危机和不可持续性是我国社保体系建设遇到的一个现实难题,但当前我们亟须优先解决的还是公平问题,而不是可持续问题。
首先,没有制度的公平,制度的可持续又有什么意义?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初衷就是要实现社会公平,使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确保每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让人们在一个公平的起点上参与社会竞争。但是,当前仍然存在着由于户籍或职业的不同而导致的巨大社会保障待遇差异。城市居民无论是在制度覆盖的范围上,还是在享受到的社保待遇上,都是农村居民望尘莫及的。即使同样生活在城市,也有同工不同酬、同命不同价的现象。这种通过制度形式化或固化下来的不公平是不能被现代文明所接受的,也有悖于社会发展的宗旨。所以说,作为社会建设和文明发展的最终目的,我们仍需通过不断的制度建设和优化,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最起码的公平问题。
其次,不可持续问题是不是部分因为制度的公平性缺失所导致的?以养老金缺口为例,有学者研究表明,中国养老金缺口到2033年将达到68.2万亿。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支付缺口说明了当前的制度在可持续性方面仍有缺陷。但我们是否意识到,正是由于某些制度设计的不合理和不公平,直接导致了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减少。例如,公务员和早些年入职的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初并不用缴纳任何养老保险费,退休后仍可领取较高替代率的养老金,而这笔资金必然会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和缺口,使得养老保险制度不可持续。
因此,当前我国社保体系建设的焦点问题不是制度的可持续性担忧,而是制度的公平性考量。只要解决好了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续性问题也将迎刃而解。作为社会保障的两大基石,二者并行不悖、相互支撑,但我们要追求的应该是公平前提下的可持续。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我们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了为什么出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对这一理念的最好诠释。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如何看社保的“公平”与“可持续”之争”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guandian/7199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