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医保卡到医院把药开出来卖掉,就可兑换成现金?日前,有市民反映我市部分医生应挂号人要求不经诊断直接开药,然后再卖给广告员,就可按照60%的比例换成现金。记者昨天(3诶)从深圳市社保中心获悉,目前违规医院已被查处,社保中心提醒参保人,“医保卡兑现金”是违法违规行为。
100元药可换60元现金
日前,一名市民发现街头有“医保卡兑换现金”的小广告,上面声称只要拿着医保卡,到全市任何一家医院把药开出来,然后再卖给广告员,就可换成现金。兑换的比例为60%,即100元可换60元,广告商拿40元。这名市民拨通了小广告上的电话,对方承诺帮她将医保卡内的1000元钱兑换出来。在该男子的带领下,徐小姐分别到我市某医院挂了3个专家门诊的号并顺利拿到了相关药品。当徐小姐问该男子将开出来的药卖给他后作何用途时,该男子则表示自己是做药品批发的,有专门的渠道销售。最后,徐小姐以兑换比例太低为由拒绝了该男子的兑换要求。
违规医院受到重罚
得知此事后,市社保中心立即着手调查。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社保中心副主任杜斌介绍,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行为,医生不对症开药、不进行人卡核对,记账员不核对处方。市社保中心令该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并追回10倍违规费用的违约金共104294.8元。
打折套现是杀鸡取卵
市社保中心副主任杜斌提醒,参保人要珍惜自己的“救命钱”。医保卡的个人账户,虽然是参保人个人的基金,但拿去兑换成现金,仍然是违法违规行为;另外,按规定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部分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一部分。可见,折扣兑现个人账户,无疑是杀鸡取卵,既损害参保人自己的利益,也损害了其他参保人的利益;个人将从医院或药店购得的药品,转让给他人,属于非法行为,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社保中心将联合有关单位加大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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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行为将受严处
按照规定,参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社会保险机构应当依法追回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已支付的费用,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1倍的罚款:将本人医疗保险证件转借他人就诊的;对病历、处方、费用单据等弄虚作假而多报或者冒领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将非参保人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由市社会保险机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查验社会保险证,未核验社会保险证,致使使用非本人社会保险证的人员享受社会保险门诊医疗待遇,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应向社保部门支付6至10倍违规费用数额的违约金;定点医疗机构在疾病诊断、治疗转归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应向社保部门支付11至30倍违规费用数额的违约金。对于盗用他人医疗卡骗取医保基金,以及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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