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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的通知

 字体时间:2014-04-21来源:职业能力建设司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人社部函〔201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42号),为做好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我国参赛选手选拔、集训工作,全力备战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我部将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以下简称全国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全国选拔赛工作,各地区和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我部成立全国选拔赛组委会(见附件1),负责全国选拔赛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和总体安排,制定《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竞赛技术规则》(以下简称《竞赛技术规则》,见附件2)。有条件承办全国选拔赛项目比赛任务的地区和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设立赛区,成立赛区组委会,在全国选拔赛组委会领导下,按照《竞赛技术规则》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全国选拔赛各项目比赛工作。

 

(一)全国选拔赛组委会由我部相关部门、承办全国选拔赛项目比赛任务的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和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组成。全国选拔赛组委会设秘书处、技术工作委员会和监督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全国选拔赛日常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技术工作委员会设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全国选拔赛技术指导工作。监督仲裁委员会由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直属机关党委(纪委)、驻部监察局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赴各赛区巡视和监督比赛,对各赛区或代表队上报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二)赛区组委会由各赛区省级人社部门或行业组织(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牵头成立,在全国选拔赛组委会领导下,负责本赛区全国选拔赛相应项目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并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性。各赛区组委会可按照《竞赛技术规则》要求,设置相应实施机构。

 

二、比赛安排

 

(一)全国选拔赛各项目比赛将集中在2014年5月至8月举行。比赛时间、比赛地点等安排见《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安排表》(附件3,具体安排详见各赛区组织工作方案)。

 

(二)全国选拔赛比赛项目、选手条件、报名方式及要求等见《竞赛技术规则》。各地区、各行业按照《竞赛技术规则》要求审查选手条件,并于正式比赛前4周将《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2份报送至各赛区组委会审核,同时报送全国选拔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备案。

 

(三)全国选拔赛各项目比赛由各赛区组委会组织实施。比赛期间,全国选拔赛组委会将派工作人员赴各赛区巡视、监督和指导比赛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赛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选拔赛,通过赛区组委会对选拔赛全过程实施控制与管理,确保全国选拔赛比赛过程科学合理、比赛结果公平公正。各赛区应按照我部通知要求,尽快组建工作实施机构,拟定组织工作方案,确定各比赛项目裁判长,上报全国选拔赛组委会秘书处。同时,要抓紧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本赛区各比赛项目技术工作文件,上报全国选拔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我部最迟于正式比赛前4周,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网站(www.cettic.gov.cn)上公布各赛区组织工作方案和各比赛项目技术工作文件。

 

(二)各参赛代表队要按照我部通知及各赛区组织工作方案、各比赛项目技术工作文件等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参赛报名工作。比赛期间,要严格管理参赛队选手及相关人员,遵守比赛各项规定。

 

(三)各参赛代表队应按照《竞赛技术规则》要求,推荐裁判人员,参加赛前培训,参与技术交流讨论。参加裁判工作的人员须熟悉业务,并公正执裁。

 

(四)各参赛代表队选手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路费和食宿费自理,各赛区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参赛代表队收取任何费用。

 

(五)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全国选拔赛各赛区比赛的,应严格按照赛区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组织、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执行,并由赛区组委会纳入统一管理。

 

四、奖励政策

 

根据《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于全国选拔赛各项目选拔出的集训选手(具体人数根据项目要求确定,一般为参赛选手数量的3倍),由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秘书处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现有职业资格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职业资格,由相关职业资格认定机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全国选拔赛相关比赛项目中获得前5名的职工身份的优秀获奖选手,我部将根据项目特点和比赛实际,按照国家级一类竞赛相关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五、联系方式

 

(一)全国选拔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璐璐、刘新昌

联系电话:(010)84208446、84207446

传真号码:(略)

 

(二)全国选拔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张雷、李克、牟军、贾伟一

联系电话:(010)84661074、84661077、84661353、84661071

传真号码:(略)

电子邮件:(略)

 

附件:

1.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2.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竞赛技术规则

3.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安排表

4.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4月21日

·附件1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组委会名单.docx
·附件2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竞赛技术规则.docx
·附件3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安排表.docx
·附件4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docx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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