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4〕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集中宣传和展示技工院校改革和发展成果,推动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我部定于2014年5月在全国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全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
二、活动时间
201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共7天。
三、宣传内容
(一)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要求,职业培训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国家和地方在创新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表彰、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和技师培训项目情况;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情况等。
(二)推进技工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国家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如中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国家中职示范校建设计划、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等。
(三)技工院校发展特色及成就。主要包括:近些年来,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情况、校企合作办学制度、专业特色、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设备设施、校园文化等情况;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各类人员职业培训情况;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等。
(四)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主要包括:两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各地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优秀选手的成长经历、突出成绩、先进事迹等。
(五)职业技能竞赛有关情况。主要包括:中国加入世界技能组织和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重要意义;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有关情况;我国参加第41届、42届世界技能大赛有关情况;技工院校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情况等。
四、宣传方式
(一)开展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舆论宣传工具,围绕技能成才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进行大力宣传。要创新宣传形式,可以采取政策解答、新闻发布、专题采访、绝招绝技展示、制作公益广告、在线访谈、在线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有条件的地区和技工院校,还可借助公交、楼宇中数字媒体或开通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宣传。
(二)开展集中宣传。将5月24日至25日(双休日)定为“全国技工院校统一招生咨询日”。依托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本区域内各技工院校,在公共场所统一举办“全国技工院校统一招生咨询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小册子、张贴宣传画、制作展板、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对技工院校进行全方位宣传。
(三)开展专题宣传。组织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等竞赛获奖选手进行专场报告会,邀请获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进行专题讲座,举办技工院校或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览会,组织开展中央和地方媒体记者“走基层、技校行”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现场宣传。组织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组织生源集中的中学教师、校长和初高中学生实地参观学校;深入到生源集中的中学、农村乡镇召开家长和学生座谈会;各技工院校要制作本校宣传册、各省(区、市)要编写本地技工学校名录宣传册,并在城镇和农村广泛发放,指导学生报考技工院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请当地有关部门参加,成立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给予专门经费和人员支持。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确保高质量完成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宣传提纲和具体工作方案,指导各技工院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确保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地开展,又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要深入浅出,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在宣传过程中,要厉行节约,防止浪费,注重实效,切忌走过场,避免流于形式。
(三)突出宣传重点。各地要参考本通知所附宣传口号,结合地区实际情况,重点宣传国家和本地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典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技工院校办学特色和就业情况等,提高全社会对技工院校的认可程度。要特别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劳动力输出量较大地区的宣传,引导更多农村青年读技校、学技能。
(四)注重上下联动。鼓励各地根据地区实际,制作反映本地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技工院校发展特色的视频宣传片,并提供给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在我部官方网站展示。各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技工院校发展的典型案例、特色做法、工作亮点等方面的素材,请及时提供给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以便向中央有关媒体和部属媒体推荐报道。
各地要及时总结活动成果和经验,并于6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附件:全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口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4月29日
·附件:全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口号.doc“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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