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城乡居民医保可网上缴费 不收任何手续费
2015年1月1日起,山东省将实行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破城乡居民身份限制。枣庄市将开通网上缴费系统,不收取任何交易手续费,方便市民参保缴费。
明年起,山东省将允许居民自愿选择医保筹资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的医保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享有相同的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各市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以上;允许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差距,差额不低于10%。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不低于70%;门诊费用部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患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可再获50%补偿,1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0%补偿,最高补偿金额20万元。
枣庄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网上缴费系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市民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网上缴费系统进行参保缴费,支持多家银行缴费,且不收取手续费。缴费完成后,参保人可到“订单管理”查询缴费信息。如需缴费发票,参保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于7个工作日内到当地社保机构打印。工作日工作时间,市民可拨打服务热线进行政策、参保缴费等服务咨询。
网上缴费系统对普通新生儿、普通儿童、普通学生、普通大学生、普通成年居民、普通老年居民开放,低保、残疾、三无、五保及孤寡人群,仍需要到各区(市)社保机构、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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