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拟统一职工医保制度 控制并缩小各区待遇差别
医保制度事关广大市民切身利益。12月17日下午,《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草案)听证会在市人社局举行。市法制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代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代表,医保定点单位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围绕《将实施的新办法》(草案)办法草案发表了各自观点。据悉,《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草案)是我市相关部门整合全市各行政区域内的7个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在现行的《南通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基础上拟订的。,我市相关部门通过整合全市各行政区域内的7个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拟订了《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草案)。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介绍,与现行办法相比,新拟订的草案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优化个人医疗账户计入比例、,提高职工医疗保险的统筹待遇水平、,全面整合各统筹地区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段和报支比例。
据了解,我市的医疗保险在2009年12月市政府出台的《南通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主体制度框架下,以“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为目标,建立起了“普惠+特惠”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体系和覆盖城乡的“网格化公共服务”体系,并在全省率先取消住院医疗费的最高封顶线,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去年,职工、居民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领先全省,分别达到85.5%、72.2%。
但是,随着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持续扩大,现行制度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和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去年实现全市医保异地联网刷卡即时结算后,这一矛盾显得更为突出。为把涉及全体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幸福工程做实做好,按照市政府今年规范性文件制发项目计划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要求,市人社部门以全市医保异地联网刷卡结算为基础,积极推行全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制度框架的统一,通过整合全市7个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在《南通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基础上,经过多轮调研讨论,提出了《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草案)。
据介绍,《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草案)拟将现有的7个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全面整合,保持属地管理,基金征缴、使用管理体制不变,合而为一建立全市统一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控制并缩小全市各行政区域内的待遇差别、地区差别,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可及。同时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和职工大病保险整合为职工医疗保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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