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试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
在华东理工大学举办的全国老年权益、尊严与责任高峰论坛上透露出信息,上海等多地将试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而目前上海正依据新的老年法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日本从2000年开始推出了长期护理保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进行评估,由护理保险费支出相应的护理服务费用,提供机构照护、居家照护、社区照护。青岛市社保基金出资3亿元,试行这套“医养结合”保险制度,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者也同时参加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可覆盖约300万参保人。根据保险报销比例,接受医疗护理、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的参保人,发生的护理费由保险金支付96%。
全国老龄委副主任朱勇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在中国尚处于孕育之中,青岛市率先在全国施行,上海等许多地方和机构已经在进行积极的探索,有望出台试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减轻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护理费用负担,破解养老瓶颈。
此外,山东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年元旦施行,上海等地也正依据新的老年法修订本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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