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的方师傅非常渴望购买一份养老保险,方师傅说他在一所学校工作了17年,可是学校没有为他购买过任何的保险,他说自己当了17年的临时工。
方师傅是江陵县人,今年50多岁。97年方师傅被招进荆州市文星中学当一名杂工。
方正发:“我修课桌椅、剪草坪、修水管子,反正学校要我搞的事我都搞,相当于一名杂工。”
方师傅告诉记者,在学校做了17年的事,可学校没有与他签订过任何书面的劳动合同。至于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购买的社保,他更是想都没有想过。
方正发:“一个月500块钱,前几年涨了,我到手的工资一个月620元。”
律师尚万一:“员工和单位之间,学校把员工当成了单位的一员,长期务工,即便员工和学校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他们就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必须补偿,如果学校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超过一个月到一年之间没签书面合同,还要付双倍的工资。”
可方师傅说,别说双倍工资,涨工资也是最近几年的事。2012年12月,方师傅中风了。病好之后,方师傅又回到岗位上继续工作。半年之后,也就是2013年7月份,学校告诉方师傅,这份工作现在已经不再适合他了。
对于不让方师傅继续工作,学校的负责人给出了解释。
荆州市文星中学党总支副书记陈永生:“因为方师傅年纪大了,再加上我们学校现在没有木质课桌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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