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救助为居民减负
日前,保险公司和枫桥街道劳保所工作人员来到马浜社区病故居民姚祥珍家中,为她的家人办理了保险理赔手续,初步估计报销费用将可达到患者看病费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办好理赔手续后,姚祥珍的家人高兴地说:“这笔大病保险报销费用真及时,在我们家庭最困难的时候解了燃眉之急,感谢政府的好政策!”
今年1月底,姚祥珍突然身体不适前往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治疗,后转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继续治疗,经诊断为重度肺部感染引发心脏衰竭。为给姚祥珍治病,丈夫儿子心力交瘁、四处奔波,向所有的亲戚朋友均借了钱,可惜姚祥珍还是于4月20日病故。在两个多月的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用50余万元,本就拮据的家庭负担变得愈加沉重。
就在姚祥珍的家人为了还清所欠的医疗费用打算卖房还债的时候,区人社局传来了好消息,由于今年年初姚祥珍在社区参加了大病医疗保险,个人支付了10元参保费,这样她就可以报销一笔不菲的医疗费用。
近年来,尽管苏州高新区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在不断提高,但部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开销负担较重,因病致贫的现象依然存在。为有效解决这一困扰多年的难题,2013年12月31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正式出台了《苏州高新区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区医保参保人员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对象,参保人员的门诊、住院费用纳入大病医疗保险理赔范畴,大大缓解了高新区居民看病负担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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