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居民医保大病待遇提高为全面提升医疗保险质量、扩大医疗保险受益面,2014年起,长春市将增加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病种、扩大低自付病种治疗范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提高到12万元等多项医保惠民新政。此次新政出台,将使409万参保者受益。
大幅提高城镇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增加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病种,将肝恶性肿瘤、骨肉瘤、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喉恶性肿瘤、化脓性脑膜炎、胶质瘤、结核性脑膜炎、血友病、胰头恶性肿瘤、胰腺恶性肿瘤、膀胱恶性肿瘤、膀胱原位癌、扁桃体恶性肿瘤、肠梗阻、不完全性肠梗阻、胆管恶性肿瘤、胆囊恶性肿瘤、恶性淋巴瘤、非霍奇金型恶性淋巴瘤等20种疾病纳入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使居民大病保险病种达到60个。扩大低自付病种治疗范围,将血友病、肾移植、结核性脑膜炎等10种大病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低自付治疗范围,使低自付治病种达到21个。城镇参保居民大额医药费用报销不封顶,对参保居民住院个人负担部分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再给予分段补偿:8000元以上0至1万元(含1万元)以下报销50%;1万至5万元(含5万元)区间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5万至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5%;10万元以上报销80%,报销额度不封顶
“长春居民医保大病待遇提高”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iliao/4621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