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医疗保险 >

浙江关于调整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字体时间:2013-03-27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浙江关于调整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经省政府同意,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门诊医疗补助等政策作以下调整: 一、提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门诊医疗补助标准 公务员医疗补…

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经省政府同意,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门诊医疗补助等政策作以下调整:

一、提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门诊医疗补助标准

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全额支付。其他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调整公务员门诊医疗补助政策

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以下两项医疗费用之和,在职人员超过1500元和退休人员超过1200元以上部分,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其中在职人员补助90%,退休人员补助95%:

1.按比例个人自付的门诊医疗费用;

2.按比例个人自付的住院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在职人员1000元以下部分和退休人员800元以下部分。

其他单位可以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调整部分异地就医政策

转外、跨省异地就医,其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按我省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策执行,价格按就医地政府定价标准执行(不含住院床位费)。

四、取消规定病种门诊特约医院

符合规定病种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调整,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理念。各参保单位及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要加强服务管理,确保政策和待遇落到实处。

此次政策调整,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浙江关于调整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iliao/4176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