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怎么办理?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已开放登记,参保者可登录江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进入“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进入家庭账户共济授权登记,随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及个人承诺书,点击“提交”即可完成账户绑定。除此之外,该“个人网厅”也具有办理查询和解除授权的功能。
除此之外,江西智慧医保手机软件和赣服通医保专区也上线了这一办理功能。
根据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法规,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可以通过授权将个人账户基金提供给家庭成员使用,不过,授权人和使用人医保关系暂停或终止后,授权关系自动解除,即使存在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也不能共济。个人账户授权共济使用后,不影授权人各项个人账户待遇的享受和使用。据悉,目前共济资金仅限本省省域使用,跨省异地就医待我国医保局统一分布后开通使用。
参保人申请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时应如实填写《江西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承诺书》,保证被授权人亲属关系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无须额外提供户口簿、结婚证或其他亲属证明材料。因虚假承诺,导致的医保基金损失和其他连带责任,按江西省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方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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