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报销比例是多少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普通门诊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个人负担部分)800元/人,支付比例50%。就医范围限在我市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大学生就医范围扩大到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二、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分为特殊慢性并普通慢性病和其他病种。门诊特殊病种(含多个病种)起付标准为400元,其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接受门诊特殊病种治疗不设起付标准,治疗费用不累计起付标准。门诊特殊病种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待遇详见附件。门诊特殊病种的用药和诊疗项目可支付范围按照盛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住院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如下:
(1)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医疗费用,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结算,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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