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医疗保险 >

2019年嘉兴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

 字体时间:2019-01-26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在参保人员咨询中,涉及有关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占很大一部分。职工、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范围等分类较细,且每年报销政策都有略微变化,我们根据参保人员咨询较为集中的几个问题,结合2018年职工基本医保政策,总结了2019年嘉兴医疗保险最新规定。

2019年嘉兴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从2006年4月1日起,我市启用《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实行准入支付和限定支付原则。使用列入《目录》并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项目,列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使用未列入《目录》的项目或者不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项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2019年嘉兴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职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如何补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的参保人员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部分,在职职工自费500元、退休人员自费300元后,由统筹基金给予40%的补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二的参保人员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内部分,在职职工自费500元、退休人员自费300元后,由统筹基金给予50%的补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统账二参保人员在职工医保定点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段的,在原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30%。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在门(急)诊(购药)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当年账户支付,当年账户不足支付的,在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300元),由统筹基金按85%的比例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是指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前,应由个人先自负一定数额的医疗费。

按照不同医疗年机构级别设置统筹基金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二级(县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市级)医疗机构800元。

住院起付标准按次计收。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最多按两次计收,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住院期间发生连续转院的,起付标准按高级别医院标准计算。

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具体报销比例

1、在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90%;二级(县级)医疗机构为85%;三级(市级)医疗机构为80%。

退休参保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职参保人员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对其自负的医疗费用,再由统筹基金按85%的比例支付。

2、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的住院(规定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2018年为20万元),由职工大病保险补助85%,上不封顶。

3、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住院(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含各类补助)后,个人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再按1.5万元(不含)至5万元60%、5万元(不含)以上部分70%的比例进行补助。

嘉兴医疗保险

居民医保

门诊医疗费用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为50%,未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15%,三级(市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10%。市本级以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门诊医疗费用

住院医疗费用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是指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前,应由个人先自负一定数额的医疗费。起付标准按次计算,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住院期间发生转院的,起付标准按高级别医院以一次计算。

住院医疗费用

大病保险

在一个居民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对其个人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1.5万元以上部分,按上不封顶的累进比例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如下:

1.5万元(不含)至5万元的部分按60%比例补偿;5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70%比例补偿。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嘉兴市社保中心。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

电话:0573-12333

 

“2019年嘉兴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iliao/16811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