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吉水县医保局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取消7项医保证明事项,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据悉, 取消的7项证明事项包括:用人单位办理医疗、 工伤、 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时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时提供的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 报销拆钢板医药费时提供的无第三方责任人证明。 以上信息由工作人员通过人社阳光政务平台、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等查询校验, 让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刘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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