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医疗保险 >

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新政使用指南

 字体时间:2015-07-07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一、参保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非本县户籍学生,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及补贴

2015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不低于360元。

三、缴费时间

(一)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201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时间为2015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特殊原因延迟参保时间。因特殊原因未能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可延长至2015年2月28日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超过2015年2月28日一律不再受理当年度参保缴费事宜。

(三)新生儿参保缴费时间。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其父母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根据个人缴费标准缴纳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度医疗保险相关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不享受当年度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四、参保方法

居民医保实行属地管理,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申报参加居民医保,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办理,其所属村(居)委会负责参保信息采集、材料初审、费用代收代缴等工作。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及各企业的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到单位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办理。

五、补偿政策

1、2015年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限额为120元,结余部分转入下年。

2、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一级每次200元、二级每次500元、三级每次1000元。市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80% (实行基药单位为90%)、二级65%、三级55%。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同时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个人不另外缴费。

3、门诊慢性病实行准入和定点限额管理制度。经认定对患肺源性心脏病、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银屑病、溃疡性结肠炎、肺结核(两年有效期)、脑出血(后遗症)、脑梗塞(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前列腺增生、糖尿病(并发症)、颈腰椎病(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冠心病、高血压、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强直性脊柱炎)、甲亢、甲低、慢性肝炎(乙型、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垂体瘤(催乳素瘤)、帕金森氏病、肝豆状核变性、垂体性侏儒症、癫痫、硬化病、重症肌无力、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苯丙酮尿症(不含6周岁以下免费治疗者)等30个病种的参保居民,累计年内起付标准为500元(患多种疾病的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的支付比例为60%。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元。

4、参保居民因患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脑瘫、儿童智障、儿童孤独症等特殊病种,经县级经办机构批准,到具备诊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须单独确定公布)门诊就医治疗,累计年内起付标准为5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为70%,支付限额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到市外就诊,应由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并报县医保办备案。参保居民在异地或因急、危病症需住院(转院)治疗的,应当自住院(转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急诊门诊病历等,按上述规定到县医保办补办相关手续。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支付比例为45%,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支付比例为35%。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孕产妇,其住院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自然顺产每人500元、剖宫产手术每人1000元定额。单纯性白内障手术治疗每人单眼700元、双眼1400元定额。

7、参保居民发生的无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第三人)的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须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公安交警、单位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县医保办认定符合居民医保支付政策规定的,其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40%后,剩佘部分按照相应医院级别和待遇标准支付。

8、参保居民在不具备即时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含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参保居民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应及时持有关资料到参保地人社所办理审核报销手续,最迟应于次年2月底以前上报,逾期不再办理。

六、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七、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电话:4970056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

“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新政使用指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iliao/11167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