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大病医保制 惠及110余万人
人社部表示,年内将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萧山情况如何?昨日,记者从区社保中心了解到,我区在大病保险全覆盖上其实已走在前列,目前所有参加医保的参保人员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惠及110余万人。
“2+1”医保制度为患大病“卸包袱”
所谓大病医保,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目前我区全面建立了医疗保障“2+1”政策框架,即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了萧山医疗保障政策体系。而大病医保也覆盖了三类医保的参保人群。
按照政策,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设立最高限额,最高限额为24万元。而统筹基金最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则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承担的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88%;二级医疗机构90%;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2%。同样,城乡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支付也设立最高限额,最高限额为18万元。统筹基金最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则是由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补助比例为三级和其他医疗机构50%,二级医疗机构5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0%。也就是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最高限额的部分,均可纳入大病医保。
此外,凡我区户籍参加本区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之一,因患各类重大疾病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员,还可以享受医疗困难救助。
今年将增加15种药品入大病医保
在“2+1”医保制度的“护航”下,我区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区社保中心的相关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在2015年发生列入医保费用100万元,按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来计算,最终除去职工医保报销、大病医保报销和困难救助,累计可报销费用达到97万元。事实上,仅去年一年,我区413名大病患者发生的1.4亿元总医疗费,通过医保支付就达7566万元,而通过大病医保支付也达到了4478万元。
就在上个月,大病患者又迎来了一个好消息。我省重新调整医保政策,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15种大病用药纳入了大病医保,且药价平均降低19.27%。参保人员患病使用这15种药也可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这些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保药品,均为治疗白血病、癌症等所使用的药,且多是进口药品,价格相对高昂。其中包括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的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德国默克公司的西妥昔单抗、正大天晴药业集团的地西他滨、丹麦诺和诺德公司的重组人凝血因子VIIa等。
据区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我区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为大病患者节省更多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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