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补充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日前,南昌制定了《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充完善办法》(以下简称《补充完善办法》)。据悉,《补充完善办法》在被征地农民个人权益内容上与此前颁布实施的《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保持了政策连续性。
《补充完善办法》明确一次性缴费补贴=征地时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2%×一次性缴费补贴月数,更在保障办法和基金管理内容有所增减,比如实施“先保后征”,征地前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到位。
南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先保后征”
1月13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常务会日前审议通过《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充完善办法》(下称《补充完善办法》)。根据该办法,南昌市将实施“先保后征”,征地前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到位。被征地农民以户为单位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计入其个人账户。 根据《补充完善办法》,建设用地单位预先将一次性缴费补贴资金存入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开设的代保管资金账户;批次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地方政府负责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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