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再跨年度缴纳养老保险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从2012年1月起,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再跨年度缴费,也不允许跨年度补缴往年的养老保险费,因此,要缴费的人员应尽快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可以选择284元至2126.6元之间的任何金额作为月缴费额来缴费。按40%、60%、100%、200%、300%核定月缴费基数,相对应的缴费额分别为284元、426元、709元、1418元、2126元。
“也就是说,缴费人员无论采取月、季、半年、年度哪种方式去银行缴费,都可自由选择缴费额,而且每次的选择额都可以不同。”不管一年分几次缴费,每次缴费的标准只能选择一个,每月只能缴纳一次,因此,建议缴费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即每年的7月下旬进行缴费。而目前已经是临近年底,还没进行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赶紧到社保机构进行登记。已经登记过但2014年还没有缴满全年的,赶紧到社保局或银行去缴费,银行截止到12月25日就会停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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