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新疆将制定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动社会保险公平可持续发展。同时,贯彻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现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平稳有效衔接,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还将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继续推进和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对工伤保险不仅要扎实做好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扩大试点工作,而且还将完善工伤协议机构管理,加强工伤医疗费审核监控管理,探索工伤医疗付费方式改革。
针对当前个别群众游离于社保制度之外,社保个体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现象,杨勇表示,这些都与政策宣传解读不够,信息披露不透明有一定的关系。为此,今年全区各地将扩大信息披露内容、增加披露频率、优化披露方式。各地将通过社保信息披露,政策解读、开展满意度调查等,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社保工作的成效和面临的困难。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起社保交流沟通的桥梁,让群众了解社保,支持社保、监督社保,真正把社保事业变成群众自己的事业,全面打造“阳光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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