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以房养老”试点实施之路不不好走
上周,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试点期为两年,面向的对象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试点首日静悄悄
“以房养老”想说“爱你不容易”
昨日,保险版“以房养老”在武汉开始试点。不过对这一全新的养老政策,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需要养老的老人们,目前均持观望态度。
有学者认为,“以房养老”最大的风险来自房地产价值的不可预判性和资产流动性风险,这会限制“以房养老”的规模。此外,中国传统的养老文化和人文因素决定老人或子女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接受采访的多名老人认为,我国传统观念是“养儿防老”,住了一辈子的房子肯定要留给子女继承,交给银行、保险公司处理不靠谱,也容易抹掉两代人的感情。
除老人们“不买账”外,保险公司也在犹豫。
据悉,目前申请试点获批的包括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幸福人寿、合众人寿、大都会人寿和中宏人寿等7家险企。
多家保险公司人士表示,“以房养老酝酿多年,但是中间很多问题都还没有明确,如70年产权问题、房产估价问题、市场的接受程度等。”
“保险公司对推新险种都很谨慎,如果市场调研结果不理想,会推迟产品发行。”某保险公司人士称。
另一家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士则表示:“从反向思维的角度来说,如果是香饽饽,大家都会力推,但市场情况并非如此。此外,‘养老保险’对保险公司的起点并不高,多数保险公司都可以参与,但是大家的参与热情都不高,都不愿意第一个冒险。”
迈过障碍才有效果
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工程研究所所长田立认为,“以房养老”可以作为养老的一种补充形式,但必须看到的是,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基于其具备完善的金融贷款、担保机构、资产评估等机构,以及完善健全的个人信用系统。而在这些方面,国内仍有一定差距。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表示,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这一业务之后,如何评估其对偿付能力的影响等问题仍需要进一步探讨。
总结:除传统观念尚需时日转变之外,其他的诸如房地产价值的预测性和资产流动性风险的评估以及70年产权问题等中间问题,都需迫切解决,只要不存在技术性的障碍,推行也就会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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