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3月中旬启动,根据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全市有33。4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符合提高待遇条件。目前,前3个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经全部补发到符合条件的企退人员手中。
为了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下联动、集中力量,认真解读、准确把握调待政策,加班加点整理复核相关基础数据,确保养老待遇发放数据完整、真实和准确;与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在保证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全力做好资金调度,有效保证了前3个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
据了解,根据规定,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截至2014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强制隔离戒毒、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企退人员,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企退人员,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后,我市将月增发养老金5742。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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